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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类:租赁其他公司场地、设备进行生产,实施处罚时处罚对象是承租人还是场地、设备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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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类:租赁其他公司场地、设备进行生产,实施处罚时处罚对象是承租人还是场地、设备所有权人?

关于违法排污行为,生态环境相关法律规范调整惩处的是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是针对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与生产工具、生产设备的所有权没有直接、必然关系。租赁其他公司的场地、生产设备涉及到的违法排污行为,是承租人为实现其经营目的而利用出租人的场地、生产设备实施的,责任主体一般为承租人,具体还应根据特定案件事实和所适用法律依据,综合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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