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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类:如何落实2019年发布的四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新规范(HJ353-35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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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类:如何落实2019年发布的四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新规范(HJ353-356)的要求?

(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为2020年3月24日正式实施。据了解,一些地方要求,3月24日后验收并投入运行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按新规范执行。

(2)对2020年3月24日前已投入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如现场不具备自动标样核查等功能,应根据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实际规定,确定执行新标准和更换改造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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