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类: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和运行规范不一致如何执行?
(1)HJ355运行规范附录中的表格均为参考性内容,不具备强制规范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HJ354验收规范适用于开展验收的企事业单位,对系统的规范性和适用性进行最终判定。HJ 354中,实际水样比对总磷以0.4 mg/L为不同比对方法的分界线,≥0.4 mg/L时,以相对误差±15%作为判定指标,<0.4 mg/L时,用浓度为0.3 mg/L的有证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评价指标为0.4 mg/L的±15%,即绝对误差±0.06 mg/L作为判定指标。附录与正文不一致的以正文为准。
(3)验收与运维所执行的标准不同,验收需要采用便携流量比对装置,该装置中的液位计的精度应<0.1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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