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佳奕实盘 正文

关于长安汽车及关联方参与投资华为新公司车BU的最终进展分析20240406

佳奕实盘 2.36k 7

自从2023年11月27日长安汽车发布投资备忘录后,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参与投资华为新成立公司车BU的进展情况,主要是指所占股份的比例是否能够达到投资备忘录的最大40%的要求、是否能够如投资备忘录规定的期限内落地并公告,市面上纵说纷坛,个人也把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4月3日长安汽车董秘关于此类问题的回答汇集,并试图从董秘的回答了解载止4月事件发展情况,因为自去的于今年,董秘关于此类问题的回答共有39条,摘录篇幅过长,详见:截止2024年4月3日长安汽车董秘与股民的39问答看与华为车BU合作结果这篇长文,本文将摘录该篇文章结论:

一、董秘回答的进程分析

第一阶段: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主要介绍新公司的概况即经协商,交易对手方拟成立一家新公司,聚焦智能网联汽车的智能驾驶系统及增量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同时拟将智能汽车解决方案业务的核心技术和资源整合至新公司,长安汽车及关联方将有意投资该公司。新公司将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及部件产业领导者,并作为服务于汽车产业的开放平台,对现有战略合作伙伴车企及有战略价值的车企等投资者开放股权,成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新公司将继续高质量服务好客户,并与伙伴共同推动智能汽车技术创新和领先、促进汽车产业繁荣发展。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公告,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出资比例、交易对价尚未最终确定,后续项目合作以签订的最终交易文件为准。

注:本次时间较短,董秘的回答仅限于投资备忘录的基本内容,基本上为摘抄。

第二阶段: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9日:主要强调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相关合作事项尚需进一步洽谈,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出资比例、交易对价尚未最终确定,后续项目合作以签订的最终交易文件为准。

注:备忘录发布已有一个月的时间,从回答可以看出,可关合作事项需进一步洽淡,可理解为事情有进展,在谈。

第三阶段: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30日:主要强调新公司的具体范围及再次重申原则性意见。即聚焦智能网联汽车的智能驾驶系统及增量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同时拟将智能汽车解决方案业务的核心技术和资源整合至新公司,长安汽车及关联方将有意投资该公司。目标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汽车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汽车智能座舱、智能汽车数字平台、智能车云、AR-HUD与智能车灯等,并将专用于目标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技术、资产和人员注入至目标公司,具体业务范围及装载方案在最终交易文件中进行确定。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相关合作事项尚需进一步洽谈,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至2014年1月30日,备忘录发布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此时强调了长安汽车及期关联系有意投资公司,并确定目标公司的业务范围,但是相关合作事项需进一步洽淡,此时智选车发展较为迅速,结合签署备忘录期间的实际情况,但是在谈。个人认为对于长安及其关联方、华为这样的企业来说,投资合作这样的重要事项不太会受智选车短期发展速度的影响,外界都知道,智选车(四界)的飞速发展背后的实际情况。

第四阶段:2024年2月20日至今(4月3日):主要强调新公司的服务及目标。即新公司将继续高质量服务好客户,并与伙伴共同推动智能汽车技术创新和领先、促进汽车产业繁荣发展。相关合作事项正按计划顺利推进中。同时3月20日还强调根据备忘录内容,双方计划在本备忘录签署日之后6个月内签署最终交易文件,包括股权购买协议、股东协议、目标公司章程以及最终交易文件项下定义的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注:至4月3日,此时重点强调新公司的服务目标及愿景,概括性的总结了相关合作事项正按计划顺利推进中,并强调了根据备忘录内容,双方计划在本备忘录签署日之后6个月内签署最终交易文件,包括股权购买协议、股东协议、目标公司章程以及最终交易文件项下定义的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结论:新公司应该于第四阶段左右甚至于更早第三阶段就已基本成立,并于约定的6个月内签署最终交易文件,包括股权购买协议、股东协议、目标公司章程以及最终交易文件项下定义的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二、关于首批入股的相关方解释

根据以上分析,双方的相关合作计划正按计划顺利推进,故首批入投的乙方应只有长安及其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定义:

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根据历年的年度公告中关联方资金交易的公告中以看出,重庆长安汽车的关联方主要有: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深蓝、阿维塔和长安新能源等相关方,因为本人非专业,理解的关联方仅限于个人理解,来自已相关公告推测。

至于网上有将东风、一汽、塞力斯等纳入首批投资入股公司,如果在合作中发生这样的变化,则表明合作不是按计划进行,重庆长安应重新公告,而东风、一汽也明确表明入股车BU等将于六月落地,而长安汽车的最终落地时间,按备忘录约定的最晚为5月22日。

三、关于入股比例是否达到长安汽车及关联方谋求的上限的40%的分析

至于入股比例是否达到长安汽车及关联方谋求的上限的40%,则由于当前新能源汽车及智驾发展情况,尽管华为智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竞争对手也在快速发展,故推测长安汽车及关联方谋求的上限的40%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预计在35-40%之间,如低于35%,甚至低于30%,也应属于发生重大变化,不是按计划顺利进行了。

2024年4月23日:补充图

一:首次长安汽车、阿维塔和深蓝汽车同框,标志着:长安汽车正式开始使用华为智能汽车解决方案,距朱华荣总是的:让普通老百姓能够享受到科技进步的成果实现”更进了一步!长安汽车、阿维塔和深蓝汽车年新能源车型销量不容忽视

关于长安汽车及关联方参与投资华为新公司车BU的最终进展分析20240406

二、填空题——已定,智在必行,给人无限想像的空间。

关于长安汽车及关联方参与投资华为新公司车BU的最终进展分析20240406

三、单引用朱华荣总的测试塔塔视频,标志维持备忘录大致约定不变,意思为长安汽车为二老板。二老板测试车的视频当然是转的。

关于长安汽车及关联方参与投资华为新公司车BU的最终进展分析20240406

长安汽车、阿维塔和高合汽车二三事
« 上一篇 2024-04-08
截止2024年4月3日长安汽车董秘与股民的39问答看与华为车BU合作结果
下一篇 » 2024-04-03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