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65
首页 生态监察 正文

2016年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新疆

生态监察 4.43k

2016年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85号)要求,我厅决定于2016年9月至11月在全区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练兵目的

(一)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各族群众环境权益,加强民族团结,积极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推进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提高士气,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

(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各地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五)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

二、大练兵内容

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全面动员、全员参加,集中3个月时间,结合日常、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及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的同时,抓实、抓细环境执法各个环节,确保每个案件办理质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适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能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

三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是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严禁将大练兵活动办成“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严禁以大练兵为由,违法对企业实施处罚。

对大练兵期间各地执法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成效,我厅将组织评审考核组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本次大练兵的评估结果也将作为各地、州、市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三、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是磨练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环境保护部要求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把大练兵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为此,我厅成立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审考核组、宣传报道组、现场督导组。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 哈丹•卡宾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副组长:拜合提亚•达吾提环保厅副厅长

成  员:  赵明军办公室副主任

杨  俊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刘  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王  磊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保民科技标准处(宣传教育)处长

兰文辉水环境管理处处长

邱劲松大气环境管理处副处长

张  鹏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

陈玉新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石雪梅监测监察处处长

潘  峰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

李卫东核与辐射管理处处长

孟剑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主任

张新友监察总队副书记、总队长

杨  春监测总站副书记、站长

冯伟科宣教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王志煌辐射监督站副书记、站长

赵新忠野骆驼管理局书记、副局长

张军林固废中心书记、副主任

李新琪 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副书记、主任

赵志刚生态与农村保护中心主任

努尔江•买买提  伊犁州环保局局长

张福钰  塔城地区环保局局长

阿德力汗•木海  阿勒泰地区环保局局长

王晓林  克拉玛依市环保局书记、局长

王连贵  博州环保局局长

郑  敏  昌吉州环保局局长

戴  晶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局长

周  军  哈密地区环保局局长

刘永健  吐鲁番市环保局局长

周百寅  巴州环保局局长

宁承江  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局长

袁明贵  克州环保局局长

项  阳  喀什地区环保局局长

阿力甫•艾买尔  和田地区环保局局长

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审考核组、宣传报道组、现场督查组。

(二)办公室

主  任:张新友

副主任:石雪梅  

成  员:杨俊、李岩、石瑾

联络员:刘寒峰(13999808737)、牟  红(18599196205)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协调;

2.负责制定大练兵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

3.负责督促各地州市制定大练兵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4.负责向环保部上报相关材料;

5.建立各地联络员微信群,及时获取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6.定期组织召开大练兵活动进展情况的工作会议,对大练兵活动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研究;

7.研究决定自治区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报环保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组织召开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总结表彰大会。

(三)评审考核组

组  长:王磊

副组长:张军国

成  员:兰文辉、邱劲松、张鹏、陈玉新、孟剑英、刘晶、李岩、有关专家

联络员:木拉提

主要职责:

1.细化、分解大练兵先进集体评选细则和先进个人评分细则;

2.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州市、县市区上报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材料进行初审;

3.根据评审结果,拟定推荐环保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保民

副组长:冯伟科

成  员:李新琪、王瑞忠  

联络员:熊建新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络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

2.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地区,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4.负责在厅门户网站和《新疆环保》微信平台上开辟“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

5.选取部分优秀稿件向《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

6.统计、审核各级环保部门在活动期间上报的活动信息;

7.在环保厅门户网站及《新疆环保》微信平台上及时公开各地提供的案件基本情况,并设置网络公开投票通道,发动媒体和公众评选较为满意的处理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以及执法公众满意度指标。

(五)现场督查组

组长:梁柱

副 组 长:李岩

成员:刘刚、陈智、张勇、李涛,各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联络员:王宾奎

主要职责:

1.定期督查各地开展大练兵活动进度,督促各地大练兵活动按期完成;

2.积极帮助指导各地寻找和发现案源,依法进行查处;

3.对各地开展大练兵活动期间查处的案件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各地保质保量完成大练兵方案的各项考核指标;

4.对督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先进个人及时

进行宣传报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各地、州、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2016年9月21日前报送我厅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将建立活动联络员微信群,及时获取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活动实施阶段(9-11月)。活动期间,各地、州、市每月10日、25日分别报送1期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简报,反映各地在大练兵活动中办理的案件数量、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我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和《新疆环保》上开辟“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各地要积极向专栏投稿,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我厅将选取部分优秀稿件,向《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

(三)自评推选阶段(11月20日-30日)。各地、州、市对本级和县级环保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推选出1-3个县级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和5-10名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各地州市环境保护局直接被列为市级先进单位候选名单。11月28日前将活动自评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厅。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我厅将组织评审组对各地、州、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评选出3个市级、15个县级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50位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同时确定向环保部推荐的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12月10日前将我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总结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环保部。待环保部总结表扬工作完成后,我厅将对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获得全国表扬的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是磨练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大练兵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要根据实际情况逐级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二是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要将活动范围扩展到各级环保部门,调动各级环保部门、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各级部门要不断加强协作,强化信息沟通,提高宣传报道深度,积极寻找案源,加大执法联动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各地、州、市要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实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各地、州、市环保部门要适时组织督查和调研,指导所辖区内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

(三)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各地州市环境保护局要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发挥典型模范示范作用。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由所在环保部门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治区环保厅将于2016年12月16日前向社会公布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举报。

(四)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各地、州、市在活动期间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地区,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声势。我厅将邀请相关专家、媒体和公众共同参与评价各地大练兵活动成果;在厅门户网站和《新疆环保》开设“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各地、州、市要组织地方积极投稿,实时宣传当地活动进展和动态。我厅将选择优秀稿件投送至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

同时,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

上一篇 莲花县环境保护局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下一篇 关于张家口市宣化宝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南山铁矿4万吨/年采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