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最新概念
一、“十五小”企业
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
1、小造纸。年产5000吨以下生料造纸。年生产能力小于1万吨的化学制浆造纸生产装置造纸厂。
2、小制革。年产折牛皮3万张以下制革厂。
3、小染料。年产500吨以下染料厂。
4、土炼焦。采用“坑式”、“萍乡式”、“天地罐”与“敞开式”等落后方式。
5、土炼硫。土法,同炼焦。
6、土炼砷。年产100吨以下土法。
7、土炼汞。年产10吨以下土法。
8、土炼铅锌。年产2000吨以下土法。
9、土炼油。无国家审批(国务院审批)。
10、土选金。溜槽、混汞、小堆浸等。
11、小农药。无生产许可证、正规设计。
12、小电镀。含氰电镀,无正规设计、工艺落后。
13、土法石棉制品。土法。
14、放射性制品。无审批手续。
15、小漂染。年产1000万米以下。
国家经贸委限期淘汰与关闭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新五小”企业。
二、“新五小”企业分别是: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除外);
其他几小是清理整顿的:
2、小炼油厂;
3、小水泥厂;
4、小玻璃厂;
5、小钢铁厂。
三、“新六小”企业分别是:
1、小水泥;
2、小玻璃;
3、小炼焦;
4、小火电;
5、小炼铁;
6、小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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