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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产品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及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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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含食堂垃圾)、隔油池废油。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钢材废料、焊渣、喷砂废料(含铁屑、金属氧化物和废砂料),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含液压油的过滤物及纱布和含机油废布

(1)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包装废料和食堂餐饮垃圾设置专用垃圾筒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可回收再利用的予以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能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项目烹饪废油及隔油池废油由专门容器收集存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经收集后的烹饪废油及隔油池废油应交给交给肥皂厂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不得对废油进行自行处理,禁止地沟油回流至餐桌,危害人体健康

(2)可回收利用物质

钢材废料、废焊条为可回收物质,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焊接废渣和喷砂废料均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4)危险废物为乳化剂(HW09 900-05-09)、含乳化剂纱布(HW09 900-05-09)、废机油、柴油(HW09 900-05-09)含油纱布(HW09 900-05-09)、废碱液(HW35 900-352-35)、含碱液抹布(HW35 900-352-35)、吸附油漆的活性炭(HW12 900-252-12)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不得随意自行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外运处置前,需临时堆存于废物堆场中。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规定,对项目的厂房北侧废物堆场提出如下主要防治要求:

①堆场内应设置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危险废物应与其他固体废物严格隔离;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存放,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②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同时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堆场、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堆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并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及堵截泄漏的裙脚;收集的渗滤液及泄漏液应通过一并收集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应按GB15562.2设置警示标志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④乳化剂稀释水、含乳化剂纱布、废机油、废碱液及含碱液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当为 使用 的文章" target="_blank"使用符合为 标准 的文章" target="_blank"标准的容器分类盛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为 标准 的文章" target="_blank"为 标准 的文章" target="_blank">标准的标签。

⑤装载乳化剂稀释水、废碱液、废机油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⑥当堆场因故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处置任务时,应予以关闭或封场,同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无法消除污染的设备、土壤、墙体等按危险废物处理,并运至正在营运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或其它贮存设施中。关闭或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并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时,方可摘下警示标志,撤离留守人员。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量、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去向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向武穴市环保局申报,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按要求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对于漏滴在设备和地面上的废机油使用抹布与棉纱进行等擦干,禁止用水对附有废机油设备进行冲洗,将废抹布、棉纱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暂存区(废物室),利用专用的容器进行储存。暂存区必须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造,防渗层为2mm人工防渗层(防渗系数应达到10-7cm/s)。

危险废物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时间、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经过统一收集后再由相关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处理措施,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符合环境保护局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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