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伪造在线监测数据,被处罚款10万元
2015年8月4日,湖北省孝感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大悟县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总排污口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公司针对废水在线监控因子氨氮、总磷、锰离子的监控设备取样管被插入固定瓶装水样,导致在线监控不能反映真实排污数据。
这家公司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新《环保法》第四十二条“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2015年8月6日,孝感市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的行为。同时,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2015年8月,孝感市环保局依法分别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并将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目前,这家企业已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也已执行到位。孝感市公安局依法对公司安环部部长王某实施了5日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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