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外国的环境管理
1.根据美国的联邦环境法规,国家环保局和州环保局的关系:一是州在环境保护方面负有主要责任。二是联邦政府在环境保护各主要领域(尤其是在污染控制方面)享有对州和地方政策的监督权,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替代州的执行。三是州和地方政府不得制定和执行比联邦政府规定的环境标准更低的环境标准,但可以制定并执行比联邦标准更高的环境标准。
总之,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是相辅相成的。联邦政府具有主导地位和优先权,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州和地方政府的特殊权力,以保证联邦政府所规划的区域环境目标的实现。
2. 排污交易制度:美国是排污交易制度的诞生地。所谓“排污抵消”是指以一处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削减量来抵消另一处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量或新源的污染物排放量。
3.美国环境管理的主要特点:1)通过改革行政决策的方法和程序来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
.2)将法律与技术相结合来控制污染
.3)将行政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以提高管理效率
4.欧盟环境管理的主要特点:1)通过制定共同的环境保护政策来解决环境问题
2)注意处理欧盟与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系
直接使用原则:欧盟环境法直接效力于成员国国内法律秩序,欧盟各基础条约中的某些条款和各机关
所制定的法令在成员国中直接适用,不必事先采取立法措施。
优先适用原则:直接适用原则在成员国内造成欧盟法与国内法两种不同法律秩序并存时,如发生效力
竞争或抵触,则适用欧盟法优先于成员国国内法的原则。
3)强调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5.日本环境管理的制度与基本策略: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3)无过失责任制度;4)公害纠纷处理制度;5)加强环境法制;6)加强环境监测和科学技术研究;7)加强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8)大力治理污染源;9)加强环境教育
6.日本环境管理的主要特点:1)具有较完备的环境管理机构
.2)适时修改法律,以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
.3)以环境标准作为政策的目标和手段
.4)地方政府的行为超前于中央政府
.5)企业环境管理重在“防”
7.澳大利亚环境管理的主要特点:1)建立全流域管理模式
全流域管理要坚持四个方面的原则:1)全局和局部要同样关注;2)动员所有社会成员(包括政府和一般公众);3)在所有的相关者之间合作;4)作出合理长远规划。
2)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重视培养幼儿及青少年的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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