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全球环境管理
1.全球环境问题可以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大类。
2.全球环境管理的对象是全球“人-环境”系统。
3.全球环境管理的内容:一是污染控制管理;二是资源管理。
4.全球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1)国家环境主权原则;2)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3)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4)预防原则
5.《保护臭氧层公约》:该公约是UNEP首次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全球性国际环境法文件
也是第一部全球性的大气保护公约。
6.《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是《公约》的补充,它与《公约》的最主要区别是,《公约》鼓励发达国家减排,而议定书强制要求发达国家减排,具有法律约束力。
7.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
1)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
2)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
3)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
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8.《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于2009年12月7-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
9.在所有公约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92年6月在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签署的《联合国生物多样化公约》。
10.中国对于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原则立场:
1)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2)在保护环境的国际合作中,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需要
3)不能抽象地谈论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应明确导致目前地球生态环境退化的主要责任和治理这一问题的主要义务
4)在国际环境保护合作中,应充分尊重各国主权,互不干涉内政
5)应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有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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