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XXX人民政府与 签订200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环保责任人落实各岗位的环保责任制,对各分厂、各车间的环境责任考核应具体化,做到有奖有罚,报市环保局备案,加强各分厂、各车间负责人及职工的环保业务培训。
二、认真执行《XXX“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度减排任务。
三、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得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超浓度、超总量排污。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按照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行污染在线监控。
四、认真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做到达标排放。
五、加大重点污染源、危化品监管力度,经常开展环境隐患安全排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建立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六、严格控制新污染,新扩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试生产的项目,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对新上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项目环评文件报批。
七、实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科技先导型和资源节约型的产品生产,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三废”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八、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九、2010年1月10前,企业就本责任书完成情况向市环保局作出专题报告,市环保局负责检查、考核和验收。
市人民政府领导: 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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