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1.线路或伴行道路增加长度达到原线路总长度的30%及以上。
2.输油或输气管道设计输量或设计管径增大。
地点:
3.管道穿越新的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内新增除里程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外的永久占地;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路由发生变动;管道敷设方式或穿跨越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方案发生变化。
4.具有油品储存功能的站场或压气站的建设地点或数量发生变化。
生产工艺:
5.输送物料的种类由输送其他种类介质变为输送原油或成品油;输送物料的物理化学性质发生变化。
环境保护措施:
6.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弱化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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