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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化工园区危化品停车场(运输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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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化工园区危化品停车场(运输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述

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扬州化工园区危化品停车场(运输服务中心)项目,用于集中停放扬州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并同时提供危化品运输车辆清洗、检修服务。

项目位于扬州化工园区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南、消防应急中心以北、中央大道以西、潘家河以东。本项目为露天停车场,设危化品车位177个,普通化学品车位68个,普通物品车位28个。同时设4个清洗平台,可清洗危化品运输车辆12000辆/年。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空气环境影响

根据工艺分析,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VOCs、硫酸雾、氯化氢、CO、SO2、NOx等,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较小。经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SS、氨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等。主要产生于危化品运输车辆清洗和人员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进入化工园区青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排入化工园区青山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因子浓度均符合接管要求,该处理厂处理余量可满足本项目要求。经预测,本项目新增的排水量、水质不会对青山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废水的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均不会影响长江仪征段水源地和渔业区的功能要求,不会对长江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3)地下水影响

本项目地下水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行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影响

本项目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可满足3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危化品槽车内废槽液、废汽车零部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和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危化品槽车内废槽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汽车零部件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 “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①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槽车清洗平台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为VOCs,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塔处理,收集率可达99%,处理率90%,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② 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停车场汽车尾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本项目停车场边界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污水处理池加盖密封等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青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来源于机泵、压缩机设备。本项目从设备选型、噪声衰减、噪声源的合理布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建筑物隔声、加装隔音罩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危化品槽车内废槽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汽车零部件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 “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

针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及分布的特点,为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洗车平台、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区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并采取相应措施,可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及规划环评批复等区域相关规划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对周围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在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内,公众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可与联系人联系。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5)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建议。

9、联系方式

(1)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0514-83298180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18

邮箱:5111083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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