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
工程施工管理组成应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内的三级管理体系;同时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做好服务和配合,地方环保部门行使监督职能,确保实现环保工程“三同时”中的“同时施工”要求。
(1)建设单位施工期环境管理主要职能:首先,是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正式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单位环境保护职责,为文明施工和环保工程能够高质量“同时施工”奠定基础。其次,是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开展工程环境保护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主要领导、监理单位的总监、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或环保主管;根据项目所处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编写施工期环保宣传材料并在施工管理人员中展开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其三,是把握全局,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减缓环境影响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管理措施及恢复时限等;及时掌握工程施工环保动态,定期检查和总结工程环保措施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环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其四,是协调各施工单位关系,消除可能存在的环保项目遗漏和缺口;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现重大环保问题或环境纠纷时,积极组织力量解决,并协调施工单位处理好地方环保部门、公众及利益相关各方的关系。
(2)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的环境管理,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环保工作,配备必要的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计划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环境管理措施、防治责任范围等;环保专(兼)职人员需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质,同时赋予其相关的职责和权力,使其充分发挥施工现场环保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工程设计的措施要求进行;积极配合和接受地方环保、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环境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3)监理单位应将环保工程及施工合同中规定执行的各项环保措施作为监理工作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组织体系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要求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标准进行,对建设项目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质量把关,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中应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包括记录制度、报告制度、例会制度等,对每日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并应将有关情况通报承包商和业主。
(三)监督体系
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而言,地方环保、水利、交通、环卫等部门是工程施工环境监督的主体,而在某一具体或敏感环节,银行、审计、司法、新闻媒体也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施工监理是监督部门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联系的纽带。
(四) 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
(1)施工期生态环境管理
取、弃土场的防护是本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既有线穿越国家森林公园地段落是本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重点区段。
(2)施工噪声、振动控制
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点的干扰。强化管理,夜间避免高噪声施工设备在敏感点附近的使用。
(3)施工期水源保护区防护
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取弃土场、施工驻地、预制场、堆料场、施工生活营地等临时占地,施工便道利用已有道路进行物料运输。
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禁止排入水源地。
基坑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放。
(4)车辆运输
①施工单位应提前将其所在标段施工车流量、行驶线路、时段通报交通管理部门。
②突击运输或长大构件运输应提前1~2日通报交管部门,以便于其组织力量进行交通疏导。
③土石方运输不宜装载过满,以减少散落;非城市区域既有路段和施工便道由施工单位组织定时洒水抑尘。
(5)植被和景观恢复
线路两侧铁路用地以外区域施工破坏的植被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路堤、路堑边坡按设计完成防护工程。防护措施应在施工合同规定时限内完成。如果植被恢复存在季节上的困难,可交由运营部门完成。
(6)固体废物处置
①生活垃圾处置
施工驻地生活垃圾应集中堆置,定期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处置费用由施工单位按当地标准承担。
当施工驻地离当地规模城市较远时,施工单位可自行组织卫生填埋,填埋应清除金属、塑料、玻璃等物质,填埋场所选择应征得当地群众、环保和环卫部门的认可。
②建筑垃圾
房屋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条件充分时应首先考虑用于施工场地的回填,不能有效利用必须废弃时,处置场所应事先征得当地环保、水利和环卫等部门许可,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弃置后的恢复工作。
③房屋拆迁垃圾
房屋拆迁产生的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彻底清理拆迁,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其他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7)施工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和正式运营前,按环保部规定的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
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日常环境监测获得可靠运转参数,为运营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管理结构
既有线运营管理主要由基层站段、哈尔滨铁路局环保管理机构两级机构负责,本项目实施后仍由哈尔滨铁路局环保管理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监测。
沿线基层站、段具体负责其附属环保设施的运转和维护,配合环境监测站进行日常环境监测,记录并及时上报污染源排放与环保设备运行状态。
****铁路局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管内环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掌握环保工作动态,协助计划部门审核、安排环保设施改扩建投资计划,落实管内环保设施更新改造计划,汇总、分析各站、段环保工作信息,协调与沿线地方环保部门间的关系,协助基层站、所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污染事件等。
此外,沿线市、县环保局及其授权的监测机构将直接监管境内铁路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并根据环境容量对其逐步实施总量控制,对超标排放及污染事故进行处罚或其它处分。
(二)人员培训
为了保障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环境管理人员和操作员工的业务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所有环保人员应切实做到精通业务,熟悉各项设备的操作、维护要领,确保所有设施正常运转。此外,各级环保管理部门还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环保人员责、权、利相统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