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类:关于违法行为处罚方面
一是污水厂进水超标。目前没有可以适用污水厂因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而不受处罚的环保法律条款。建议污水厂出现类似情况时,事先与当地环保部门沟通、协商,并对上游企业进行排查,确保上游企业出水水质达到纳管标准。
二是行政处罚办理期限。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法条中未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的情况。
环境执法类:关于违法行为处罚方面
一是污水厂进水超标。目前没有可以适用污水厂因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而不受处罚的环保法律条款。建议污水厂出现类似情况时,事先与当地环保部门沟通、协商,并对上游企业进行排查,确保上游企业出水水质达到纳管标准。
二是行政处罚办理期限。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法条中未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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