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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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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科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要求,11月30日前应完成对排污单位申报的初始排污权进行核定,向企业反馈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并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12月底前应根据XX市环保局对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的最终结果进行公示。现就做好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督促填报。市环境监察大队、各分局负责于11月30日前督促辖区内核定范围内的企业完成填报《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申请表》、应提交的相关附件,并完成初步审核工作,将已完成的《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申请表》、应提交的相关附件提交市减排办进行复核。火电、钢电、水泥、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同时提交《湖北省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权核定申请报告》。

二、积极复核反馈。市减排办负责12月15日前对已提交的《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申请表》、应提交的相关附件进行复核,并及时向企业反馈。

三、按时上报公示。市减排办对于12月20日前对已复核、反馈无异议的《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申请表》上报XX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并根据XX市环保局的最终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量大任务重,涉及企业年度允许排放污染物的量,是日后符合排污许可证发放条件的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基本依据。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宣传,积极引导,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填写《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申请表》,审核相关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申请表,按期完成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

附:1、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

2、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技术方法

3、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申请表

4、湖北省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申请报告格式。

5、企业应提交的相关附件资料清单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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