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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冶炼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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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冶炼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冶炼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与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冶炼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34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

GB 2626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 2890 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195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04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T 211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 231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卫生防护技术规范

GBZ/T 259 硫化氢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AQ/T 4216 钢铁冶炼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AQ/T 4248 钢铁企业烧结球团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6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56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AQ/T 4271 通风除尘系统运行监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HG 20571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JGJ/T 26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GBZ/T 2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铁冶炼企业  iron and steel smelting enterprises

钢铁冶炼企业是指以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加工等工业生产活动为主的工业企业,本文件指原料、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等。

3.2

烧结  sintering

将铁精矿或富矿粉配入一定量的固体燃料和熔剂进行高温加热,在不完全融化的条件下制成块状炉料的过程。

3.3

球团  pelletizing

将细粒度的铁精矿配入少量球团粘结剂,造球和焙烧成球状炉料的过程。

3.4

炼铁  iron-making

通过还原反应将铁矿石中的铁氧化物还原,同时将炉料中的其他元素也还原出来的过程。

3.5

炼钢  steel-making

以氧气为主要氧化剂,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将铁水中的杂质氧化分离,将碳、硅、锰、磷、硫等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过程。主要有转炉炼钢、电弧炉炼钢等。

4 评价依据

4.1 法律、法规、规章

应依据我国现行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4.2 标准

应依据本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基础依据

基础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

b)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c)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

d)可行性研究的有关资料等。

4.4 其他依据

与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国内外文献资料。

5 评价范围

5.1 应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的内容为准,并包括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5.2 根据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场所和过程,提出基本评价范围,明确评价涉及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过程的范围和评价技术责任范围。

5.3 对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还应包括与实际建设内容相关的设备设施利旧内容。

6 评价方法

根据钢铁冶炼企业职业病危害特点,可采用工程分析、类比调查、检查表分析、风险评估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7 评价程序与内容

7.1 准备阶段

7.1.1 收集资料

主要应收集以下资料:

a)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b)拟建项目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拟建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自然环境概况等);

2)拟设置的岗位定员,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及方式;

3)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竖向布置图、生产车间工艺设备布置图等有关图纸;

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原辅材料(铁矿石、焦炭、铁合金、散状料、煤气、酸、碱等)的名称及主要成分、年用量;

5)产品、产量,包含副产品、中间产品;

6)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过程;

7)拟使用的生产设备情况;

8)辐射源项;

9)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情况;

10)拟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设施;

11)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设计情况。

7.1.2 选择类比项目

7.1.2.1 应依据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设备、岗位设置及生产制度、生产过程中拟使用的原辅材料、地理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方面的相似性,选择类比项目。

7.1.2.2 对于类比项目与拟建项目存在的差异,应进行必要的分析,并阐明其可比性。

7.1.3 编制预评价方案

7.1.3.1 在初步职业卫生调查及对有关资料分析基础上,以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原则,编制预评价工作方案,并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

7.1.3.2 评价方案内容应包括: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编制依据、范围及内容、评价方法、拟建项目概况、初步工程分析、类比项目调查及检测方案、组织计划(包括质量控制措施、工作进度、人员分工、仪器及车辆准备、经费概算)等内容。

7.2 实施阶段

7.2.1 工程分析

7.2.1.1 拟建项目概况

简述钢铁冶炼企业拟建项目项目名称、拟建地点、生产规模、项目性质、工程总投资、行业分类等基本情况。

7.2.1.2 项目组成

应明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原料:铁路受料系统、汽车受料系统、料场;

b)球团:精矿仓、精矿干燥室、配料室、制煤车间及贮煤场、膨润土料棚(仓)、造球室、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循环水泵站、水池、空压站;

c)烧结:受矿槽、熔剂燃料破碎室、熔剂筛分室、配料室、混合室、制粒室、烧结室、成品烧结矿筛分室、转运站和皮带运输系统;

d)炼铁:高炉及风口平台出铁场系统、矿焦槽及上料系统、炉顶系统、热风炉系统、喷煤系统、炉渣处理系统、粗煤气系统、热力系统、铸铁机室及铁水罐修理库、布袋除尘系统;

e)炼钢:铁水预处理系统、炼钢系统、炉外精炼系统、连铸系统、煤气、除尘、钢渣系统;

f)公用工程: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排水、三废处理等公用工程。

7.2.1.3 原辅材料、中间品、产品和副产品

应明确拟建项目原辅材料性质及年用量、产品和副产品年产量,包括:

a)精矿、块矿、球团矿、石灰石、白云石、焦炭、煤、废钢、耐火材料、合金料和其他辅料等。

b)煤气、氧气、氮气、氩气、压缩空气、蒸汽、电、水等能源介质。

7.2.1.4 岗位设置

应很据划分的评价单元,列表分析各单元作业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制度、作业方式、每班作业人数、每班作业时间。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原料单元:

翻车机操作、烧结原料皮带、矿槽配料、混合料、球团原料皮带、高炉煤粉制备、高炉原料皮带、

炼钢原料皮带、炼钢铁合金等岗位的设置情况,各岗位的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b)球团单元:

造球、造球竖窑、链箆机、回转窑、冷却筛分、皮带返矿、成品运输等岗位的设置情况,各岗位的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c)烧结单元:

烧结机、四辊破碎、环冷机冷却、筛分机、电振给料、成品矿槽、成品皮带、成品装车等岗位的设置情况,各岗位的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d)炼铁单元:

高炉出铁、清理渣道、铸铁、煤粉喷吹、热风炉操作、高炉鼓风机、空压机、水冲渣等岗位的设置情况,各岗位的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e)炼钢单元:

铁水预处理、混铁炉、转炉炼钢、炉外精练、钢包整备、整备(精整)、坯场等岗位的设置情况,各岗位的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f)公用工程单元:

煤气净化、储运,TRT发电、BPRT余压发电,水处理值班、污水处理,维检修作业,变电值班员等岗位的设置情况,各岗位的岗位设置及劳动定员。

7.2.1.5 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

应明确拟建项目(原料、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公用工程)的平面布置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多层建筑物的竖向布置等基本情况。

7.2.1.6 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

应明确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技术及其来源,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初步识别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特点与分布。钢铁冶炼企业生产工艺设备分析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原料:翻车机卸料、堆取料、皮带转运;

b)球团:精矿、配料、制煤、造球、培烧、环冷、循环水系统;

c)烧结:受矿槽、破碎、筛分、混料、制粒、烧结、转运站和皮带运输系统;

d)炼铁:矿焦槽、运料、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高炉、热风炉、布袋除尘系统、铸铁;

e)炼钢:原料系统、废钢料场、脱硫扒渣、转炉、电炉、精炼炉、钢包整备、钢渣处理、煤气回收、连铸;

f)公用工程: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排水、三废处理等。

钢铁冶炼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列举参见附录A。

7.2.1.7 建筑卫生学

建筑卫生学应明确以下内容,并初步识别生产环境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特点与分布。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拟设置采暖设施的位置、采暖方式及采暖温度等;

b)拟采取的通风方式,机械通风的设置情况等;

c)拟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场所、参数等;

d)拟采取的自然采光、照明设备的情况等;

e)建筑结构、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情况。

7.2.1.8 辅助用室

应明确拟建项目工作场所办公室、车间卫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以及在特殊作业、工程或岗位设置的洗衣室)、生活用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厕所)、医务室等辅助用室的情况。

7.2.1.9 辐射源项

应明确建设项目辐射源装置的结构、与辐射有关的主要参数、辐射源的位置分布、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性物质中核素的名称、状态、活度、能量等指标,以及不同运行状态下的主要辐射源、辐射种类、产生方式和辐射水平。

7.2.2 类比调查

7.2.2.1 类比项目可比性分析

应调查类比项目生产规模、原辅材料、主要产品、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建设地点、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情况,完成拟建项目与类比项目的可比性分析。

7.2.2.2 类比项目职业卫生调查

7.2.2.2.1 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应调查类比项目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开展工作日写实:

a)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调查:

1)应按照评价单元,调查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理化性质与分布;

2)应调查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3)应调查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长期视屏作业,以及显示装置、控制台、座椅等不符合人机工效学的设计等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b)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调查:

1)作业人员岗位名称及工作地点、内容、方式;

2)工作地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方式、时间和频率。

钢铁冶炼企业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列举参见附录B。

7.2.2.2.2 类比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

应调查类比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名称、型号、参数、数量、设置地点及运行维护状况等,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防尘设施

原料输送、矿焦槽运输、返矿、煤粉制备、烧结、球团、铁水脱硫扒渣、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检维修及辅助工程等系统设置的防尘设施。

b)防毒设施

回转窑、烧结、炼铁热风炉、脱硫扒渣、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煤气回收、检维修及辅助工程等系统设置的防毒设施。

c)防噪设施

磨煤、破碎、筛分、混料、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供风、水处理、检维修及辅助工程等系统设置的防噪设施。

d)防高温、防寒设施

烧结、球团回转窑、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检维修及辅助工程等系统设置的防高温、防寒设施。

e)防工频电磁辐射设施

电气系统设置的防工频电场辐射设施。

f)防电离辐射设施

原料、球团、烧结设置的核子秤,炼铁设置的料位计、中子测水仪,炼钢连铸系统设置的液位计等辐射源项的防电离辐射设施。

7.2.2.2.3 类比项目劳动防护用品调查

应调查类比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名称、型号、数量、性能参数、适用条件、发放记录等。

7.2.2.2.4 类比项目应急救援设施调查

应调查类比项目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泄漏、逸出或者聚积的工作场所的应急救援设施的种类、名称、型号、参数、数量、设置地点及运行维护状况等,并重点关注监测报警装置、强制通风设施、现场紧急处置设施以及急救或紧急处置用品。

应调查类比项目外围的医疗机构、消防队等应急救援能力及应急联动情况。

7.2.2.2.5 类比项目职业健康监护调查

分析类比项目近几年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健康体检人数、体检项目、体检周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产生原因,并说明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职业病人员后续安置情况。

7.2.2.3 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7.2.2.3.1 收集类比项目近年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资料,明确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及其浓度或强度等。

7.2.2.3.2 没有可收集的检测资料时,按照确定的检测方案对类比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按GBZ 159、GBZ/T 160、GBZ/T 189、GBZ/T 192、 GB/T 934、GB/T 5700等的规定,列表说明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等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评价依据、检测仪器、检测条件、检测方案。

7.2.2.3.3 类比项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GBZ 2.1、GBZ 2.2规定的限值时,应结合生产工艺、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内容,分析其超标原因。

7.2.3 职业病危害评价

7.2.3.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7.2.3.1.1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应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通过工程分析、类比项目职业卫生调查等方法,完整准确地对拟建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工艺设备、主要工种(岗位)及作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工作场所等进行系统、全面分析。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GBZ 2的有害因素范围,识别分析各评价单元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根据类比检测结果并对照GBZ2.1、GBZ2.2,评价拟建项目作业人员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

7.2.3.1.2 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分析识别原料露天堆场等生产环境中高温(夏季)、低温(冬季)、采光照明、作业区域环境污染等危害。如果生产环境中存在由于总体布局或设备布局、厂房设计等不合理导致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也应予以评价。

7.2.3.1.3 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对拟建项目劳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分析,识别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环节。分析评价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工作制度(班制、工作时间),不良体位、固定姿势作业、视屏作业、高处作业、不符合人机工效学的设计、职业紧张等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7.2.3.1.4 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

a)建设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施工期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等,涉及挖方、砌筑、混凝土配制、防水处理、装修、筑路、电焊、水压试验、防腐及保温等多种作业。

b)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应参照标准GBZ/T 211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7.2.3.2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7.2.3.2.1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根据GBZ 1、GBZ/T 194、AQ/T 4216的规定编制检查表,并依据GBZ 1、GB/T 16758、AQ/T 4216、AQ/T 4248、AQ/T 4271等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检测结果,分析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位置、型式、有关的技术指标,评价拟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与有效性。

7.2.3.2.2 针对原料输送、矿焦槽运输、返矿、煤粉制备、烧结、球团、铁水脱硫扒渣、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检维修及辅助工程等系统拟设置的防尘设施进行分析。

7.2.3.2.3 针对回转窑、烧结、炼铁热风炉、脱硫扒渣、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煤气回收、检维修及辅助工程等系统拟设置的防毒设施进行分析。

7.2.3.2.4 针对磨煤、破碎、筛分、混料、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供风、水处理、检维修及辅助工程等系统拟设置的防噪设施进行分析。

7.2.3.2.5 针对烧结、球团回转窑、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检维修及辅助工程等系统拟设置的防高温进行分析。

7.2.3.2.6 针对电气系统拟设置的防工频电磁辐射设施进行分析。

7.2.3.2.7 针对原料、球团、烧结拟设置的核子秤,炼铁拟设置的料位计、中子测水仪,炼钢连铸系统拟设置的液位计等辐射源项的防电离辐射设施进行分析。

7.2.3.2.8 分析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拟设置的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依据GB/T 12801、GBZ/T 211、AQ/T 4256等的规定,对其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钢铁冶炼企业拟建项目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参见附录C。

7.2.3.3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按评价单元分析拟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岗位(工种),依据GB 2626、GB 2890、GB/T 11651、GB/T 18664、GB/T 23466、GB/T 29510等,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检测结果,评价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性与符合性。

7.2.3.4 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7.2.3.4.1 急性职业损伤风险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工艺环节或生产设备,结合类比项目职业卫生调查结果,分析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损伤事故及损伤类型,如急性职业中毒、窒息、酸碱灼伤、高温中暑、密闭空间作业造成的损伤等。

7.2.3.4.2 应急救援设施评价

评价内容应至少包括:

a)拟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是否覆盖所有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场所;

b)拟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是否满足应急救援需求;

c)监测报警装置位置及报警值设置是否合理;

d)事故通风设施的最大换气次数、设计换气量(通气量)是否合理;

e)应急救援通道、必要的泄险沟、围堰、风向标是否设计;

f)拟配备的过滤式呼吸器、隔绝式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情况;

根据GBZ 1、GBZ/T 194、GBZ/T 223、GBZ/T 225、HG 20571等对拟建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的针对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

7.2.3.5 总体布局分析与评价

按照评价单元,重点说明拟建项目原料堆场、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公用工程等区域的布局情况。按厂区总平面功能分区,重点分析生产区、辅助生产区、非生产区的分区是否正确,是否将有害设施与无害设施分开。结合全年最小频率风向,分析拟建项目平面布置与风向之间关系。依据GBZ 1编制检查表,对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对于改扩建项目、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项目,应评价新增建设内容是否破坏已有的布局,所依托的布局能否满足新增工艺设备的要求。

7.2.3.6 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分析与评价

7.2.3.6.1 生产工艺

a)按照评价单元阐述原料、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连铸、公用工程生产工艺过程,重点分析可能产生粉尘、毒物、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设备的先进性(机械化、自动化及智能化程度等)。对主体生产设施按工艺流程作出完整、清晰、无遗漏的叙述,并用工艺流程框图表示。

b)分析说明公辅设施名称、供应和处理能力,如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排水、三废处理等。

c)依据GBZ 1编制检查表,对生产工艺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给出符合性评价。

7.2.3.6.2 设备布局

a)按评价单元列表说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生产设备(尤其是产生主要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主要公用工程等设备的名称、型号、参数、数量等。

b)按照评价单元重点说明原料、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及公用工程的主要设备布局情况,并绘制设备布局图。

c)依据GBZ 1、GB 5083、GB 50187编制检查表,对各评价单元生产设备布局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7.2.3.7 建筑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依据GBZ 1、GBZ/T 194、GB 50019、GB 50033、GB 50034、AQ/T 4216等对拟建项目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建筑卫生学设计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7.2.3.8 辅助用室分析与评价

依据GBZ 1、GBZ194标准要求,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辅助用室设计情况,根据不同车间的卫生特征等级,评价工作场所办公室、车间卫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以及在特殊作业、工程或岗位设置的洗衣室)、生活用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厕所)、医务室等辅助用室的符合性。

7.2.3.9 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

应按照GBZ 1、GBZ 158、GBZ 188、GBZ/T 194、GBZ/T 203、GBZ/T 204、GBZ/T225要求,分析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评价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符合性。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应包括:

a)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设置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b)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c)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7.2.3.10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分析与评价

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维护、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防暑降温用品等专项投资概算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7.2.4 提出措施建议

应针对拟建项目存在的不足,在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等方面,具体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的补充措施建议。针对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应依据GBZ1、GBZ/T211、GB/T11651、GBZ188等标准要求,提出控制建设期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收集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在拟建项目施工招标、合同管理及具体施工过程应履行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7.2.5 评价结论

应在全面分析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以下内容:

a)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结合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确定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b)拟建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范围及预期接触水平;

c)明确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否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护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7.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

7.3.1 汇总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报告与资料性附件的编制。钢铁冶炼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报告的章节与内容组成参见附录E。

7.3.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拟建项目预评价工作的结论性内容,应用语规范、表述简洁,并单独成册。

7.3.3 资料性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资料:

a)评价依据;

b)评价方法;

c)工程分析;

d)类比调查分析;

e)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分析、检查、检测、计算等技术性过程内容;

f)地理(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原始资料、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图;

g)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性能参数的检测过程及数据计算过程;

h)其他评价内容的调查与分析过程;

i)其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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