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分公司2016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分公司位于大庆市高新区宏伟园区,是以天然气精深加工为生产主线的技术密集型企业。成立于1988年12月,占地面积73.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为26.81亿元,净值11.07亿元。现拥有两套10万吨/年甲醇装置,一套5万吨/年合成氨装置,一套20万吨/年醋酸装置及其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统。主要产品有甲醇、液氨、醋酸和氢气。目前,合成氨装置正常运行,两套甲醇装置季节性停工,醋酸装置停工。
一、监测方案的执行情况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根据分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2017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
二、监测数据统计
2016年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分公司全年运行365天,监测365天,工业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频率为1次/小时,全年累计超标0次,氨氮在线监测频率为1次/小时,全年累计超标0次。市环保局每季度进行在线仪器有效性审核和企业进行质控样比对及仪器故障造成的超标数据按照规范要求以无效数据处理,未进行统计、公布。分公司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均通过市环保局有效性审核。
三、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2016年公司废水累计排放量22.6299万吨、COD累计排放量6.2411吨、氨氮累计排放量0.2397吨;2016年公司累计废气排放量42426.1566万标立、二氧化硫累计排放量19.6342吨、氮氧化物累计58.2561吨。
四、监测信息上传及保存
本企业按要求定时在省环保厅平台公布自行监测数据,同时建立完整的监测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及监测数据报告(原始监测记录和监测数据报告由相关人员签字并保存3年)。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