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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大庆论坛-让爱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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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酒的人向来都是没皮没脸的,古往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曹操、“唯酒是务,蔫知其余”的刘伶、“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李白、“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柳永,等等,都是只要沾上酒,就不醉不休的主儿;而今来的其他酒徒,洋洋洒洒的历史上没有留下丁点儿痕迹的,更是多如牛毛,数不胜数。

酒的历史没有追溯过,即使引经据典地查究,恐怕也查不清楚。但我估计,至少在杜康之前酒就应该存在了,小作坊,陈酿。到了夏商时代,酒开始风靡了,王侯将相们讲排场、摆阔气,陶器、铁器、铜器纷纷闪亮登场,朱门酒肉,红袖添香,万里江山一派歌舞升平。

酒肉,酒肉,酒和肉似乎天生就是一对孪生兄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是真性情,才是真爷们儿。比如,水泊梁山的一百单八将,无论男女,无一不是大酒包、大吃货;还有魏蜀吴那群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打打杀杀的家伙们,也整天泡在酒缸里,力拔山兮地把华夏大地搅扰得鸡犬不宁;就连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的悟空有时也贪杯惹事,气得玉帝大人不禁火冒三丈。

小的时候,和我一样,许多同龄的男孩子都很向往绿林好汉的生活,天马行空,劫富济贫,酒肉穿肠。然后披一黑色大氅,屹立在一个山头之上,对酒当歌,虎啸狮吼,霎时风起云涌,日月无光,脚下的大地似乎都在轰轰隆隆地震颤。

终于在我十五岁那一年的秋天,一位高中同学过生日,架不住大家的撺掇,加之自己的好奇,忐忐忑忑地吞下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口酒。自此一发而不可收了,从弱冠、而立到不惑、知天命,从一两、二两到半斤、八两,水涨船高,酒量越来越大,情绪也越来越激动,三杯水酒下肚,立刻现了原形,天不怕,地不怕,俨然一个拔剑四顾、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的确,在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尤其是一些高朋满座、佳宾如云的场面,酒是必不可少的媒介。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了酒,没有了浩浩荡荡流淌了五千年的酒文化,不知道我们这个好交、好为、好客的伟大民族该怎样兴高采烈地生活。

酒喝得多了,自然喝出了经验。都说酒品如人品,确实不假,生性豪爽的人喝起酒来三碗还要过岗,俨然武二郎再世;虚伪狡诈的人端起杯来左顾右盼,更多的是做作和表演;而那些一沾酒就多或者滴酒不沾的人,是最不值得交的,因为他们充其量只是一个酒徒,或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投机者。

酒是好东西,喜可饮,忧亦可饮;可助兴,亦可消愁。记得有位朋友曾这样调侃:“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三杯水酒下肚。”不可否认,被酒麻醉的感觉是灵异的,是另类的,是你在正常的状态下无法揣度和想象的。如果必须用几个词语来硬性表达的话,那种感觉应该是腾云驾雾,飘飘欲仙,灵魂出窍。尤其是一场宿醉醒来之后,有那么片刻,你轻盈的的灵魂会倏地脱离沉重的肉身,在你头顶三尺的天空幸福地飞翔,那时你会真切感受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空旷和虚无,阳光或者灯光的明明灭灭间,你孱弱的生命犹如一枚洁白的羽毛,在细若游丝的风中飘来荡去,而且越飞越高……或许这就是西方人竭力渲染和塑造的梦中天堂吧。

俗话说得好:“一个人不喝酒”,酒不是独享的,需要推杯,需要换盏,更需要一种氛围。“浅草才能没马蹄”的早春,邀几个“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的朋友,踱进一“客舍青青柳色新”的农家小院,畅饮它几杯“绿蚁新醅酒”,直至喝得乱醉如泥,“不知何处是他乡”,这才是喝酒也是人生的大境界。

为此,李白曾慨叹:“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酒醉的感觉无疑是美妙的,因此许多人不愿在这苟活的尘世灿烂地醒来,而宁愿在一场大醉中静美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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