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期间企业超标排放行为是否应该处罚?
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将试生产期间达标排放作为法定义务予以明确规定。那么试生产期间企业超标排污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呢?
笔者认为,应当将超标排放行为的主客观因素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可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从试生产实际来看,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对设备调试运行,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超标现象,企业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调试中设备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的情况在所难免,此时不应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但应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于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如私设暗管偷排超标污染物或擅自闲置、不正常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主观对超标排放行为存在过错,应当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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