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理
1、总论
1.1甘泉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理任务来源
2010年4月甘泉县城乡建设局依据延安市环保局“甘泉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陕西省建设厅和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委托延安圣洁环境监理有限公司对甘泉县关家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进行施工环境监理,并编制环境监理报告。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监理小组,通过现场踏勘,制定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全面的现场调查、旁站监理,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依据环评报告、可研报告、施工设计、按照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和有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环境监理报告。
1.2环境监理目的
本次监理的目的在于监督该项目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使建设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降低到自然环境可承载的程度,为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甘泉县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3环境监理依据
1.3.1监理任务依据
(1)《环评批复》延安市环保局,2009年2月20日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通知》,陕西省环保局、陕西省建设厅2008年3月4日
(3)《环境监理委托书》甘泉县城乡建设局2010年4月7日
1.3.2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定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11)《所有城市都要建设固体废弃物及垃圾处理厂,实行无害化处理》陕政发〔1996〕65号
1.3.3部门规章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40号2005年12月2日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
(3)《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案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2002年10月
(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2000年11月
(6)延安市环境保护局“十一五”计划和2015年长远目标规划
(7)《甘泉县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2025)》
1.3.4项目文件
(1)《关于解决我国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 国发〔1992〕39号
(2)《关于把城市环境卫生设计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建设部(87)城字第253号
(3)《甘泉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09年1月
(4)《甘泉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施工设计》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4月
(5)甘泉县城乡建设局2009年2月《关于修建城市生活垃圾标准化填埋场的专项报告》
(6)延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甘泉县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7)《环评报告》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09年2月
(8)《甘泉县垃圾填埋场工程岩土勘察报告》延安市工程地质勘测院2008年12月
1.4环境监理执行标准
依据延安市环保局《关于甘泉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1.4.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功能标准,即PH:6—9;CODcr≤20mg/L,氨氮≤1.0mg/L;总磷≤0.2mg/L;Hg≤0.0001mg/L;Pb≤0.05mg/L。
(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即PH6.5—8.5;高锰酸盐指数≤3.0mg/L;氨氮≤0.2mg/L;总硬度≤450mg/L,大肠菌群≤3.0个/L;Pb≤0.05mg/L;Hg≤0.0001mg/L。
(3)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SO2日均值0.15mg/m3;NO2日均值0.12mg/m3;TSP日均值0.3 mg/m3。
(4)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氨.硫化氢特征污染物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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