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
(1)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2)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3)搅拌车辆和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
(4)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上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根据相关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实测资料,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为2.5m/s时,建筑工地内TSP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相当于空气质量标准的1.6倍)。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即缩短60m)。当风速大于5m/s时,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TSP浓度将超过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而且随着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
伴随着土方的挖掘,装卸和运输等施工活动,其扬尘将对附近的大气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其主要对策有:
(1)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
(2)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
(3)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
(4)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方工程;
(5)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
(6)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应组织石材、木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7)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8)施工期间,对于裸露地面,应铺设防尘布或防尘网,或者每周洒水两次,或者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
(9)对于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应在密闭车间中进行,对于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
(10)施工期间若出现粉尘影响居民生活情况,建设单位应及时和当地居民进行沟通,必要时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通过对施工扬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扬尘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