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性质:
1.开发任务中新增供水、灌溉、航运等功能。
规模:
2.单台机组装机容量不变,增加机组数量;或单台机组装机容量加大20%及以上(单独立项扩机项目除外)。
3.水库特征水位如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限水位等发生变化;水库调节性能发生变化。
地点:
4.坝址重新选址,或坝轴线调整导致新增重大生态保护目标。
生产工艺:
5.枢纽坝型变化;堤坝式、引水式、混合式等开发方式变化。
6.施工方案发生变化直接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环境保护措施:
7.枢纽布置取消生态流量下泄保障设施、过鱼措施、分层取水水温减缓措施等主要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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