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现将《时代一汽动力电池项目(年产10GWh)阶段性(6.7GWh)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时代一汽动力电池项目(年产10GWh)阶段性(6.7GWh)
二、建设单位: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宁德市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五、公式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7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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