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现将《福清市三山镇温泉旅游区沁前至南倪温泉大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清市三山镇温泉旅游区沁前至南倪温泉大道
二、建设单位: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福清市三山镇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五、公式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6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850407041
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Khvqp5z9j_c2kZ_PGaBQw 提取码: 4q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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