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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环评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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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环评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

鲁环函〔2016〕778号  

各环评单位:

2014年1月,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编制了《山东广播电视台卫星地球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环评文件存在电磁辐射评价标准现值(环评爱好者网注:此处应为“标准限值”)取值错误、评价范围不符合规范要求、建设项目中心位置地理经纬度错误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强化对建设项目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6号)第36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16年2月18日起不得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告书4名编制人员1年内不得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科学依据。从目前来看,我省部分环评机构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不高,有的甚至存在严重问题和错误,严重影响了行政审批的严肃性和行政审批效率。各环评机构要认真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质量审核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高质量、高标准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环评机构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力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一经发现,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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