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油罐区爆炸风险评价分析
某企业存在轻油储罐物料在储存、输送作业过程存在着事故风险和环境风险,本次评价以轻油储罐破裂导致产品有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为本次评价环境风险的最大可信风险事故。本项目火灾爆炸事故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火灾产生的热辐射和爆炸冲击波及造成的抛射物所导致的后果。当火灾和爆炸事故出现后还导致物质的泄漏引起不良环境后果。
一、泄漏后果计算
项目轻油罐区防火堤长约60m、宽约18.5m、高约1.0m;共有6个200m3储罐,主要为储存重质燃料油、轻油、石脑油、柴油。罐体一旦破裂或操作失误外溢,液体将立即沿着地面扩散,将一直流到防火堤边,形成液池。遇明火将形成池火。由于发生柴油成品罐泄露和火灾爆炸事故后,影响后果最严重,因此本评价选择易燃液体储存的一个200m3的轻质油成品储罐作为预测代表。
(1)火灾爆炸事故情况下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的扩散影响
化学品发生火灾和爆炸后,物料的急剧燃烧所需的供氧量不足,属于典型的不完全燃烧,燃烧过程中产生的CO量很大,为此,就将轻柴油泄露燃烧过程中的CO排放情况进行预测。
火灾伴生/次生一氧化碳产生量的计算见公式:
GCO=2.33×q×C×Q
式中:
G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的产生量,kg/s;
C——物质中碳的含量%,取85%;
q——化学不完全燃烧值,取25%;
Q——参与燃烧的物质量(kg/s)。
⑵最大可信事故源强
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源强详见表一
表一火灾事故产生一氧化碳源强一览表
针对本项目火灾风险事故排放时间短,有毒有害气体次生CO具有烟团排放的特点,故采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多烟团模式对其进行环境空气影响预测,预测模式如下:
模式中的符号意义、参数取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规定要求。
⑵.评价标准
本次环境空气风险评价采用标准见表二。
表二 环境风险评价标准
⑶ 预测内容
预测在各类设定气象条件下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时污染物扩散达到半致死浓度(LC50)、伤害浓度(IDLH)、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影响范围。
⑷ 预测结果
预测风速2.46m/s、稳定度为D稳定度气象条件下,原料油储罐火灾事故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最远影响距离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预测结果见表三。
表三 D类稳定度下面源一氧化碳泄露情况
由上表可知:
事故产生的CO影响超LC50、IDLH、PC-STEL范围内均为工业区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由此可见,事故的发生会对厂址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短时期的一定影响。
因此,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将对周围环境一定的危害,必须严格管理,制定严格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释放伴生、次生CO事故的发生。
二、环境风险接受水平计算
该企业环境风险产生的半至死浓度(LC50)范围最大为121.5m,此范围内为本项目厂区,半致死影响范围内无居民,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简化方法计算,其影响范围内的风险值为零,可接受。
简化计算公式:
C=0.5×N
R=P×C
式中:
N-半至死浓度范围内分布的人口数;
C-评价区内因发生污染物致死确定效应而致死的人数;
P-最大可信事故概率;
R-风险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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