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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感湖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感湖环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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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感湖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感湖环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龙感湖环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龙感湖管理区医药小区

项目投资:13000万元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规模为5万吨/天,分近、中、远三期。设计2014年(近期)设计进水量为1.67万t/d,2017年(中期)设计进水量3.33万t/d, 2020年(远期)设计进水量为5万t/d。工程占用土地约76.4亩,属工业用地,不涉及拆迁。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建设单位:龙感湖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的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对周围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运营期尾水排放、污水厂和泵站恶臭以及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施工现场建造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污水按不同性质分类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以依托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管理施工现场,包括建筑材料统一堆放,水泥等建筑材料设专门库房堆放;开挖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采取修筑围档设施、道路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3、声环境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载重运输车规定其行驶路线,严格控制打桩机、推土机、搅拌机等噪声源,控制规定的作业时间,具有高噪声特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集中施工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

4、固废污染防治: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应统一堆放,集中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施工期间要有专人收集,及时清运,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

二、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服务区内企业废水预处理的管理工作,确保接管水质达到污水厂废水接管标准。严格控制含重金属、三致物及难降解有毒有机物废水接入本厂。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本项目尾水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尾水超标排放。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维护和管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运行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物质,本项目对进水格栅间、污泥井、污泥浓缩脱水池的废气进行加盖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工艺除臭;加强运行操作管理,污泥及时清运,减少堆放量。建设绿化防护带,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后主要噪声源为泵、曝气设备、污泥脱水设备等。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隔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泥清运按照规定运输路线和时段,以减小运输噪声对交通沿线影响。在厂区建设绿化带,降低噪声。

4、固废处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格栅沉渣、污泥和生活垃圾。均委托龙感湖管理区城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拟建项目属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

2、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选址于龙感湖医药小区,工程占用土地约76.4亩,属工业用地,不涉及拆迁,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龙感湖分局已经出具本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且土地证正在办理过程中的相关证明。该厂址为规划工业用地,符合龙感湖管理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排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符。因此本项目与上述规划均是相符的。

3.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达标后排入东港;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可在厂界达标;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相关标准;污泥干燥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4.清洁生产

拟建项目在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处理方式、中水回用、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方面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

5.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不需申请排放总量。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水污染物(废水量、COD、氨氮、TP、SS)。建议申请量按工程总规模5万吨/日,排放量5万吨/日计算。

6.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得到了较多公众的了解与支持,对拟建项目的建设,绝大多数人表示支持,无人表示反对。此外对本项目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就此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目前尚未收到公众对公示的反馈意见。

7.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水厂事故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经过预测,在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8.总结论

拟 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建设规模和污水收集范围均符合《龙感湖管理区总体规划》、《龙感湖管理区排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看法。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八)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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