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环保部系统在新任部长的带领下,做了很多事情,也弄了很多项改革,概括的描述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件事情:
1、全国环保系统的环评机构改革。
3、省以下环保系统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的垂直,简称“双垂直”的改革。
4、中央环保督察。
5、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初审通过。
密集的改革尝试,不知道让基层环保工作者如何适应。我们将来的环境保护方向,究竟如何?我们这些从事了环保很多年的基层环境保护工作者也很茫然。不知道路在何方,只是知道,环保的责任越来越重,事情越来越难做。
18年前记得刚入环保这一行时,记得环保的三大政策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污染者付费”政策;“强化环境管理”政策。现在回看竟有些不有理解了。再反看环保部目前正在进行的或是已基本完成的改革。
第一:全国环保系统的环评机构改革。
这项改革来源于“红顶中介”这一说法,至于“红顶中介”是如何来,这个不言而喻,相信大家都知道。整个环保系统原定的有环境评价职能的事业单位定于2016年6月30日,应从环保系统内部脱钩,不得与原环保局即行政审批部门有任何形式的联系。原从事环境评价的环保系统的事业单位应采用剥离的方式,将该块业务及人员从环保局剥离出来,单独成立法人公司,改革的本意或许是为了避免出现环保系统的审批和做环评是一家人的外界看法。在高压下,至今年的6月底全国的环保系统从事环境评价的主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所)的环评业务及环评人员基本上已经与环保系统脱有钩了。你不脱也没有办法,环保部管资质,到6月底不脱钩便将你的资质注销,至6月底公布情况看,很多原环保系统的环评资质便是由于没有进行改制而被强制注销了。环评业务剥离从现在的改制情况来看,一般有这样的几种方式:第一种由当地的国资委整体接收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由环保局变成国资委。第二种是由原从事环评业务的人员出资成立独立的公司,接受原环评业务,即资质证书。原事业单位有人员离开原单位主要也有这样几种方式:一是直接脱离。二是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所谓的“双创”提出来的科研院所人员出来搞“创业”,简称“离岗创业”的形式。今年的改制大部分是“离岗创业”而开的新公司吧。
本项改革基本已经完成了,环保系统内部已经很少有再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事业单位了。环保局内的审批系统终于可以明正言顺的说自已系统内部再没有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人员了。可是环评市场呢?从价格到体制,完全的放开了,泥沙俱下。大公司们开始在各地扩张,变分公司和代理部门,借着环保系经内部对资质审查为不严,冒用资质和环境评价人员的签名等事情,开始出现,环评审批部门不仅要担负审批风险,还要开始签别资质的真假了。
而广义上的环境评价,即环评、三同时和竣工验收,在改载中,随着审批制度的改度,三同时从某种程度上被弱化了,竣工验收则被取消了,环评审批有前置审批基本上也算是取消了,统而取排污许可证来取代。
这一项改革,不知道最终的结果会是怎么样,我们看不明白。
第二:环保部及全国环保系统的内设机构改革。
为了进一步的强化内部职能管理,适应新形式下的环境保护,实现“十三五”新的“以质量”为核心的转变,很多年没有变动的环境保护部内部机构设置,于今年发生了变化,中编办关于环保部内设机构的的批复下了很早,但是环保部内设机构的挂牌则在今年。内设机构的改制主要体现在即将原来的污防司和总量司撤销,成立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和土壤环境管理司。如今部里是挂牌正式对外营业的,可是省一级环保厅的内部机构设置,从目前来看,仅有部分省份按照部里的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实现了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和土壤环境管理处的对接运行。大部分省分的省环保厅据反馈,可能内设机构的调整已批复,但都未能实现挂牌营业,仍然的污防处、总量处在对上、对下承接业务。不知道全国省一级的省环保厅和地一级的环保局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内设机构的改革,估计在等第三项改革吧。
这一项仍然在等。改革后的结果就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原来由总量司统一负责,现在底下来的基层环保部门的从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很是困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该如何弄,如何顺利的实现向“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转变。排污许可证如何发放,是不是由水处和气处单独发气证和水证。
第三:省以下环保系统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的垂直,简称“双垂直”的改革。
这项改革显得似乎是势在必行,因为这项改革是顶层设计,也是目前全国环保系统最为关注的问题,从提出至如今快一年多了吧,具体的时间也不愿再去细找了,如今全国改革指导方案也出来的,云里雾里的搞了一些省份在试点,试点的省份也没有看见多大的动静,各种各样改革的版本都在纷传,“双垂直”改革目的是在减少地方政府对环保系统的内部干扰,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的威信和环境管理能力。可是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今年下半年会有多少试点省份实现那种版本的“双垂直”改革,改革完以后会对环保事业有多大的促进。
一直在想不明白的一个问题:在一个法治社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为什么要通过整个系统的改革升级来实现环保事业的发展。如果制订的法律、法规得不到相应的实施,环保系统无论如何再改革,也是看不见亮光和前途的。
第四:中央环保督察。
这项改革任务,似乎是今年来得最猛烈和实施进度最快的一项,中央从去年对河北完成环保督察,处分了一批环保系统和非环保系统的人员后,紧接着在今年的8月,对全国的8个省份进行了高规格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的级别可谓不高,每组副组长均为环保部的副部级人担当,组长为正部级,进驻8个省份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保督察,如今第一批已经结束,看第一批最终的结果总结为:目前,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元;8省区党政部门已有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于是乎没有被第一批督察的省份,开始迅速的跟进,环保部着眼于早布置,于去年开始了环保违法违法规项目清理,在今年更是红红火火的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省一级环保部门也开始进行环境执法大练兵,甚至提出来“办大案、办要案和办铁案”的口号,有地方甚至总结出来环境监察部门今年的重点为:罚款、停产、关门和捉人。真的到了如斯地步........。无语中。
第五、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初审通过。
这个环境保税法拿我们自已人来说,就是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的翻版,像征意义居多,没有什么。这项税种原本就是偏房,又不是正室,不值得期待。
环保部大步迈进,很多细节都没有跟上,还有监测市场的放开,排污许可证的发现等等,很多具体问题和细节,都没有明确,“十三五”的环境保护,可能是环保人最困扰而又最艰难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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