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相关公众参与湖北省武穴市贺儿山矿区35万吨/年制灰用灰岩矿、10万m3/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湖北省武穴市贺儿山矿区35万吨/年制灰用灰岩矿、10万m3/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发布于: 2014-01-02 08: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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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穴市贺儿山矿区35万吨/年制灰用灰岩矿、10万m3/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项目选址周边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为采掘之非金属矿采选行业,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工程。采矿区为湖北省武穴市贺儿山矿区,矿区面积为0.119平方公里,位于武穴市北西方向直距约15千米处,隶属武穴市大法寺镇西畈村管辖。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设计利用制灰用灰岩矿333资源储量8441.8kt,可采储量6415.77k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2b基础储量988.14km3,可采储量938.73km3。本矿山主体矿产是制灰用灰岩矿,伴生矿是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设计生产能力为制灰用灰岩矿35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万m3/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主体工程建设、公用工程建设、破碎站等设施,其中基建工作内容在基建期完成。

根据工程初步分析,该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矿石开采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采矿过程产生的扬尘、爆破产生的废气、破碎加工过程产生扬尘等均会对环境大气造成一定的影响;矿石开采加工过程中,采矿机械、爆破产生噪声,选矿机械、破碎等产生噪声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噪声等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矿石开采在雨季时采场和排土场的淋滤水排放等将对下游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项目设计对粉尘、废水、噪声采取控制和污染削减措施,使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废石弃土得到有效处置,并采取工程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减少植被破坏和控制水土流失,以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服务期满后,对破坏植被进行复垦,重建其生态环境。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其环境影响控制在环境标准以内。但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就此进行公众意见征询。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米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武穴市大法寺镇泉水洼石灰厂

联系人及电话:张喜梅15171677888     邮编:435400   

通信地址:武穴市大法寺镇西畈村武穴市大法寺镇泉水洼石灰厂

十二、承办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电话:杨嘉谟02787195317  邮编:430073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396号武汉工程大学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日期: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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