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田精密化学有限公司精细化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湖北江田精密化学有限公司精细化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特向公众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详细信息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议或意见。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卫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具有特定功能的药物和针对性药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为此,湖北江田精密化学有限公司投资3182万元在武穴市田镇办事处马口工业园现有厂区建设精细化工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将淘汰现有工程落后产品JT-3(邻羟基苯乙酮)、JT-4(丙二腈)的生产,JT-5(氰基乙酰胺)产品规模由2000吨/年变为500吨/年,JT-6(乙酰胺基丙二酸二异酯)和JT-7(1,4-二氯丁烷)产能不变。同时,新增NOTB(8-硝基-2-四氮唑基-4-羰基-苯吡喃)10吨/年、AOTB(8-氨基-2-(2H-四唑-5-基)-4H-1-苯并吡喃-4-酮三乙胺盐)10吨/年、DBSP(2,4-二苯磺酰苯酚)100吨/年、BCA(10-苯甲基-9-氧杂-10-磷杂菲-10-氧化物)100吨/年、PAPI(多苯基多马来酰亚胺)100吨/年、AZS(4-氨基-2氯-5(1H-四氮唑-5基)苯磺酰胺)2吨/年、BL(1-氯-1-氯乙酰基环丙烷)100吨/年、4b(1-(3氯-吡唑并[1,5-a]-4,5,6,7-四氢吡啶-2-基)-5-氨基-1H吡唑-4-甲腈)100吨/年、溴代烷烃350吨/年。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PM10、SO2、NO2的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中甲醇、氯化氢、氨、硫酸雾最高一次容许浓度及日均值标准、《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中甲苯日均标准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参考标准值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位PM10、SO2、NO2、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甲苯、甲醇、氨相应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水质标准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长江武穴段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按《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指标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布置的4个噪声监测点位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小于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3.1废气
拟建项目运行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溴化氢、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甲醇、甲苯、硫酸雾,其中BL产品产生的二氧化硫、氯化氢废气经新增的三级降膜吸收塔和新增的一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后再到三楼屋顶利旧进入现有工程活性炭吸咐箱和现有有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他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利用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经环境预测分析,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物经过有效的收集、治理,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3.2废水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办公区污水等。
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水、工艺废水等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近期项目厂区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项目厂区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均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
3.3噪声
项目运行期设备运行噪声对各侧厂界环境噪声的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不会出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超标的现象。因此,项目运行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经回收后资源化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滤渣、残渣、废污泥、实验室废物、废抹布等,各类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然后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投入运行后,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
拟建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没有随意排放的现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环境风险
项目运行期可能的风险事故为化学原辅料泄漏导致的中毒、火灾,为了进一步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降低任何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需要对车间内放置原辅料及危险物料的区域设置围堰,并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同时,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增强企业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一旦发生泄露、火灾事故迅速反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支援,可将环境风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5.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项目在运行期充分体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原则和节能减排要求,满足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行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包括COD、氨氮、二氧化硫、VOCs,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能满足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6. 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关于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项目属于“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修正)》中鼓励类,且不属于小化工和国家禁止重复建设的项目、及联合国禁止生产和使用的17类化学物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允许类。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相符合,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行业性质为医药制造业,符合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要求,《武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对田镇工业新区用地定位的相关要求。
7. 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均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问题。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批后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和清洁生产的原则,结合节能减排精神和建设两型社会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各类污染物的治理设施及生态保护设施的建设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后果,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定位置按拟定规模实施是可行的。
8. 公众意见征集
8.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8.2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连中路10号国贸中心A座13楼
联系人:沈靓
电子邮箱:jslygc@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783022
建设单位:湖北江田精密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志斌
电子邮箱:729880581@qq.com
联系电话:1348703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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