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城子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和10万吨/年纳米改性保温砂浆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现就湖北江城子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和10万吨/年纳米改性保温砂浆材料建设项目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12年12月15日至2012年12月25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5万吨/年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和10万吨/年纳米改性保温砂浆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鄂州市葛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0319m2,规划总建筑面积 12772m2,其中办公建筑面积851m2,厂房建筑面积11882m2,门房建筑面积37 m2,建筑密度51.2%,绿化率15%,计划总投资8014.89万元。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江城子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相龙
电话:18627063059
通讯地址:鄂州市葛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柏强
联系电话:15827000053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见公众参与调查表。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提出意见;
② 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湖北江城子5万吨/年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等环评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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