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现就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葛店经济开发区比克电池工业园内
建设规模:年产锂电池正极材料3000t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驰 电话:18671099257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文 联系电话:18908623153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见公众参与调查表。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提出意见;
② 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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