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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导霸,旅霸,这两个名词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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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霸,旅霸,这两个词,在内地,很少出现,旅游了很多年,也没有看见或理解上这两个名词。

今天看见了,便想理解一下是什么回事情,不懂查百度,百度这个时候,还是体现出了它的无所不能。

导霸:查了很久,目前还没有找到这个词是关于导游的,而是关于电影业中的导演,姑且当着在旅游业中,导游强迫游客购物、参观不想参观的景点吧。

旅霸:是香港传媒形容粗暴及态度至至行为恶劣的游客。起源于2011年年初,有来自中国大陆安徽省的游客与香港导游打斗,中国中央电视台以香港“旅游丑闻”为标题报道之。后来该游客改称事件乃是一场误会。事后证实游客向旅行社索偿70万港元,有关旅行社赔偿了12万港元,而导游认为游客早有预谋。同时期,发生有3名辽宁省游客在澳门殴打导游,引发约100名澳门导游包围旅游巴士,他们责怪香港旅游业破坏行情,助长旅霸歪风,此名词就不胫而走。

今年的五一年,香港旅游界又爆了一名东北辽宁籍的夫妇在香港旅游,而发生投诉事情,其中游客很出名的一句话是:“我们在国内也不是完完全全的老百姓,要不然也不会来香港购物,我们也是有一定身份的人!”

辽宁的一家四口人,在香港购物数万元,不满旅游车迟到,先投诉又报警,并找来媒体,声泪俱下讲述遭遇,要求赔偿每人3000元及滞留3日的食宿费用。

引发以下观点:

1、香港商务局长苏锦樑:私了助长“旅霸”歪风。
2、吕宁思:旅霸事件 反映两岸三地价值观差异。
3、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坦言,不赞成旅行社为了解决事件而赔钱,因为赔钱难有准则;
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苏锦梁更认为,明眼人都能够判断,旅客的要求是否合理。他认为这是个别事件,不会加剧中港矛盾,但也不希望旅行社为避免负面报道,而向旅客大额赔偿。
5、香港入境团旅行社协会主席谢淦廷透露,近年香港出现愈来愈多“旅霸”,有些大陆旅客提出的要求很过分,不少旅行社怕事件曝光,往往以赔偿平息纠纷。

大陆游客到港旅游,纠纷不断,以下是近年引起社会关注的一些不愉快事件:
① 2013年2月:世通假期接待香港游“团友被逼瞓(睡)旅巴”;
② 2012年8月:一个月内发生两宗大陆旅行团滞留街头事件,团友指原安排入住三星酒店,不满货不对办,在街头扰攘,更有人躺在马路。
③ 2011年2月:旅客张勇夫妇与导游打斗。有消息称他们曾索偿70万元港元,讨价还价后获旅行社赔偿12万元。
④ 2010年7月:曾多次被投诉及停牌的香港女导游李巧珍,在接待大陆零团费旅客时,不满他们购物少,以普通话大骂游客。
⑤ 2010年6月:前大陆国家乒乓球手陈佑铭,因在珠宝店内与导游争执,引致心脏病发猝死,客死异乡。

再看看相关部门的表态,好好反思一下吧:旅游是一个服务性的行业,中间最忌诲欺诈,如果因导游或是旅行团发生欺诈行为,而导致游客有过份的行为出现,是可以理解的,而这个过份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旅游业协会来调解的。无法调解,只能说是欺诈过深,导致冲突越大。至于你旅行业协会也好、商经局也好,完全可以依法办事情。私了是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行为,也是解决旅游纠分的一种调解形式。相关部门不应该在旅游部门和业主已经和解的情况下,再来表示出一种非中立的形态。如果你想裁决情况,可以是争端的早期介入,提出明确的意见。这样,才符合的高效、法治。

奶粉你们也禁了,再来个旅霸,呵呵!不禁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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