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65
首页 技术政策 正文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的原则

技术政策 6.57k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的原则

地下水按含水层介质类型的不同分为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三类;按地下水埋藏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小于5 万立方米)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等于5 万立方米)。
1、孔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孔隙水的保护区是以地下水取水井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 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溶质质点迁移1000 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补给区和径流区为准保护区。
2、裂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按成因类型不同分为风化裂隙水、成岩裂隙水和构造裂隙水,裂隙水需要考虑裂隙介质的各向异性。
3、岩溶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根据岩溶水的成因特点,岩溶水分为岩溶裂隙网络型、峰林平原强径流带型、溶丘山地网络型、峰丛洼地管道型和断陷盆地构造型五种类型。岩溶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须考虑溶蚀裂隙中的管道流与落水洞的集水作用。


上一篇 环境保护部各类回函(2008-2012)汇总八
下一篇 是什么,辜负了那些风花雪月!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