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原则
依据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湖泊、水库规模的大小,将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类,分类结果见表1。
表1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分类表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类型
水库 小型,V<0.1 亿m3 湖泊 小型,S<100km2
中型,0.1 亿m3≤V<1 亿m3 大中型,S≥100km2
大型,V≥1 亿m3
1、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小型水库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应将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水域范围为取水口半径300米范围内的区域;大型水库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陆域范围: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一定高程线以下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大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不得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范围。
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设定为二级保护区;大型水库以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米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但不超过水面范围;大中型湖泊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米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但不超过水面范围。
陆域范围:小型水库可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小型湖泊和平原型中型水库的二级保护区范围是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区域,山区型中型水库二级保护区的范围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大型水库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不小于30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大中型湖泊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不小于30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3、准保护区
按照湖库流域范围、污染源分布及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程度,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可以设定为准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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