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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环境保护局承担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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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环境保护局承担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创城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环境保护局承担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对创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创建工作开展。将我局承担的创城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处室负责人,明晰创建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提高了创建测评各项工作效能。
二、承担指标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要求,我局承担的指标有七项工作:
(一)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最新《地表水环境评价方法(试行)》标准评价,7月份湟水流域西宁段11个国控、省控断面中6个达标,5个超标。从监测结果看,湟水河西宁段干流入口扎马隆断面水质为Ⅲ类,出口小峡口断面水质Ⅳ类,均达标。湟水干流西钢桥至报社桥水质均达标,其中西钢桥、新宁桥为Ⅲ类水质,报社桥为Ⅳ类水质;北川河进口润泽桥至出口朝阳桥超标,其中润泽桥水质为Ⅴ类,朝阳桥水质为劣Ⅴ类,超标因子为:氮氮、总磷;南川河进口老幼堡、出口七一桥水质均超标,其中老幼堡水质为Ⅳ类,七一桥水质为Ⅴ类,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沙塘川河进口三其桥水质超标为Ⅳ类水质,超标因子为总磷,出口沙塘川桥水质达标。
(二)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有效开展危险废物依法处置。
完成情况:上半年,西宁市47.24万吨历史遗留铬渣三条处置线全部投入处置运营,截至2012年8月24日,三条铬渣处置线稳定达到1800吨/日的处置规模,已累计处置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25.03万吨,目前尚存22.21万吨。计划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任务。
青海省危险废物和西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690万元。填埋场开挖、截洪沟、临时道路工程全部完工。焚烧车间工程和综合区工程等主体工程于5月25号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前完成建设,达到单机调试条件。
(三)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国控重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全市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要求;“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的评估。
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控制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从6方面22个指标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达标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严格的考核。对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管理不到位、考核评分不达标的企业及时下达治理任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011年经考核67家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为89.5%。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在42家重点工业企业安装85台套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93%,全部与省、市环保部门实现联网。三是对18家重金属及产能过剩企业下达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知。
(四)城市空气质量。空气优良天数>310天,主要污染物年日平均值均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完成情况:2011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为316天,优良率为86.6%,较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2012年1—8月,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为243天,优良率为89.3%。
(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完成情况:2011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6 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 69.7 dB(A),2项指标在已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巩固提高。2012年按要求下半年开展监测工作。
(六)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
完成情况:上半年,组织开展了西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展系列报道宣传活动,在平面媒体综合报道75篇、《中国环境报》发稿15篇,在电视新闻媒体、专题及领导专访20期,积极推进公益广告宣传,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四区三县环保部门、33个市直机关单位和全市1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在社区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和家庭危险废物等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晓率。
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西宁市2011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72.61%,较上年67.96%提高4.65个百分点。
(七)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完成情况: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12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经环保部核查核定,削减化学需氧量2020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削减氨氮29吨,完成目标任务的32%;削减二氧化硫1604吨,完成目标任务的86%;削减氮氧化物192吨(机动车削减量166吨,注销转出3621辆),完成目标任务的10%。四项指标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量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推进减排工作,8月21日对重点减排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17家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全年减排任务完成。
三、帮扶联点,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按照创城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组织了环保志愿服务者到联点的城中区饮马街办事处东大街社区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东大街社区对关门街58号居民院进行了违章建筑拆除和垃圾清理,在东大街街口开展了疏导行人遵守交通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参加城西区虎台办事处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四、强化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继续加大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监察,着力解决重点企业、行业、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完善全市环境应急管理,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建立污染事故处置联动机制。加大对环境举报案件和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五、开展卫生扫除,提高文明礼仪。对局机关、单位办公场所进行卫生整治,坚持日常清扫和保洁,创造良好的环境卫生。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文明礼仪我先行活动,提高环保服务文明素质。同时,在局显示屏宣传创城,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文明城市,共同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紧紧围绕国家和省下达确定的减排目标落实减排措施,确保我市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环保工程建设,继续巩固已达标指标。要在大气污染治理上继续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加快推进工业废气治理;不断加大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二次扬尘污染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机动车尾气黄绿标的管理,加大机动车尾气年检管理,继续淘汰黄标车。
(三)在水污染防治上要继续做好“清水入城”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湟水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排污口整治、河道采砂场整治,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通过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有效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通过限期治理、清洁生产、行业准入、项目审批等手段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满意率。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加强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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