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65
首页 标准规范 正文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标准规范 3.94k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of pollutants in atmosphere for protection crops

( GB 9137-88       1988-10-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硫、氟化物在保护蔬菜、果树、桑茶、牧草以及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作物时的最高允许浓度值,作物据敏感程度分为敏感作物、中等敏感作物、抗性作物并列出了各农作物种类分别加以叙述。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下载

上一篇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下一篇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