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东新村棚户区整体改造工程(鹏吉时代广场)环境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现就武穴东新村棚户区整体改造工程(鹏吉时代广场)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告时间 为10个 工作 日,即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9日。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武穴市东新村棚户区整体改造工程(鹏吉时代广场)
2、项目概要:
投资方:湖北鹏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总投资为13.8亿元;
建设地点:武穴市东新村;
建设规模:用地南临永宁大道,西临粮食路,总用地面积约为824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69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湖北鹏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联系人:蔡霖;
3、联系方式:13971722771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联系地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26号
3、联系人:江所长;
4、联系方式:Tel:13581281250;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进行计算、分析和对比;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3、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学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的影响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武穴市东新村棚户区整体改造工程(鹏吉时代广场)建设项目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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