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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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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三年五月









一、现状与问题 .............................................. 1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 1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 ................................. 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2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 5

(一)指导思想 .............................................. 5

(二)基本原则 .............................................. 5

(三)规划目标 .............................................. 6

三、主要任务 ................................................ 7

(一)积极调整能源结构 ....................................... 7

(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 10

(三)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 14

(四)加强扬尘综合整治 ...................................... 21

(五)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 25

(六)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 28

四、重点工程项目 ........................................... 30

五、综合保障 ............................................... 30

(一)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 30

(二)完善法规标准政策体系 .................................. 30

(三)创新科技支撑体系 ...................................... 31

(四)建立节能环保社会化服务体系 ............................ 32

(五)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 32

(六)建立弘扬生态文化和公众参与体系 ........................ 33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美丽山东、生态山东建设的重大决策,是推动“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期盼。为进一步明确我省未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特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0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0.152毫克/立方米、0.086毫克/立方米和0.047毫克/立方米;2011年分别为0.135毫克/立方米、0.074毫克/立方米和0.046毫克/立方米;2012年,分别为0.129毫克/立方米、0.066毫克/立方米和0.041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连续2年改善。但环境空气质量距生态山东建设和人民群众要求依然有较大差距,2012年,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折算)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84倍、0.1倍、0.03倍和1.4倍。2012年10月-2013年3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0.115毫克/立方米,17城市中只有威海市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已经成为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2013年1月1日-2月28日,全省17城市共出现重污染(API大于300)天数70天(次),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3天(次),增幅达312%。

2010-2012我省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

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88.11万吨、173.99万吨、70.57万吨;2011年分别为182.74万吨、179.02万吨、61.27万吨;2012年分别为174.9万吨、173.9万吨、56.6万吨。二氧化硫、工业烟(粉)尘排放量连续2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基本持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能源和工业结构偏重

2011年,全省煤炭消费量高达3.8亿吨,约占全国的1/10,世界的1/20,每平方公里煤炭消费强度达2433吨,远高于广东(903)、浙江(1367)、江苏(2288)和全国平均水平(397),万元工业增加值煤炭消耗强度为1.96吨,远高于广东(0.75)、浙江(1.34)、江苏(1.09)。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2012年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74.9万吨和173.9万吨,均居全国第一。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7千克,明显高于江苏(4.79)、广东(3.52)、浙江(6.09)等省份。同时,按照环保部确定的基数,我省十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79.6万吨,也居全国之首。结构性污染突出。

火电、钢铁、建材、化工和石油炼化五大行业创造的工业增加值不足30%,污染物排放量却占90%左右。

2.城市环境管理粗放

长期以来,大规模的旧城拆迁改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卫保洁、秸秆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生产和管理环节,未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扬尘控制规范和管理要求采取扬尘防控措施,城市扬尘和油烟等造成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严重。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城市扬尘防治、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3.机动车污染日益凸显

一是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快。2012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2323万辆(其中汽车约1000万辆),居全国第一位,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居全国第二位。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炭黑等多种污染物最终转化为PM2.5和臭氧(O3),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二是油品质量落后。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已执行国Ⅳ及以上汽(柴)油标准,而我省汽油目前执行国Ⅲ标准。不同油品含硫量差距明显,国Ⅴ汽油含硫量为10ppm,是国Ⅲ汽油的1/15,是国Ⅳ汽油的1/5;国Ⅳ柴油含硫量为50ppm,是国Ⅲ柴油的1/7,是国Ⅱ柴油的1/10。三是黄标车污染严重。2012年,全省黄标车80多万辆,仅占汽车保有量的7%,但氮氧化物排放量却占机动车排放量的70%多;在黄标车中,大中重型车辆(客货运车辆)氮氧化物排放量占70%。提升车用油品质量和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

4.生活消费方式的影响逐步显现

我省人口众多,资源能源消费强度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生活消费品数量逐年增加,建筑房屋装修、家具生产及喷涂等生活消费领域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逐年增加,细颗粒物污染加剧。

5.自然环境对空气污染的净化能力较差

全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人均有林地面积0.41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5,人均林木蓄积量0.93立方米,不到全国的1/10,森林资源的不足限制了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全省大部分城市常年干燥少雨,裸土面积大,受风沙威胁的土地面积比例较高,植被吸附能力差,冬、春、秋季扬沙是导致颗粒物年均浓度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此外,我省是农业大省,农田裸土面积大,耕种翻土等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长距离输送对区域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严重雾霾天气。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美丽山东、生态山东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以治理大气污染倒逼能源与产业结构调整,以改善大气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运用规制、市场、科技、行政、文化五种力量,扎实做好“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三篇文章,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保障。

---生态优先: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

明理念,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统筹兼顾:强化大气污染控制倒逼“转方式、调结构”,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增长,以科学发展提升环境保护水

平。

---总体布局,分期规划:以群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为总目标,按照“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的工作思路,用八年左右时间、分三期实施,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基本达标。

---动态调整,注重衔接:注重与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划的衔接,本着务实科学的原则,对每期规划落实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和形势变化,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划目标

第一期目标(2013-2015年):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0年改善20%以上。 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2015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4.9%和16.1%,控制在160.1万吨和146.0万吨以内;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30%、18%,分别控制在49.4万吨和67.3万吨以内。

第二期目标(2016-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较2010年改善35%左右。

第三期目标(2018-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较2010年改善50%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调整能源结构

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的历史性转折;到2017年底,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继续下降,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重力争降低到60%左右。

1.积极推进“外电入鲁”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战略合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晋电送鲁”的各项工作。推动完成锡盟~济南~南京、靖边~济南~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以及±800千伏呼盟~青州特高压直流工程建设,2015年底前,实现“外电入鲁”1600万千瓦。规划建设±800千伏扎鲁特~临沂特高压直流工程,到2017年底,“外电入鲁”力争增加到2500万千瓦;到2020年,“外电入鲁”力争增加到3200万千瓦以上,外输电占比达到30%左右。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的居民用气和冬季供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LNG发电厂替代燃煤机组以及生产锅炉、窑炉,燃煤设施实施煤改气。到2015年底,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70亿立方米;到2017年底,力争达到270亿立方米;到2020年,力争达到370亿立方米以上。加快陆上风电建设,到2015年底,陆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750万千瓦,到2017年底,达到85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000万千瓦。积极稳妥的发展海上风电,到2015年底,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300万千瓦。合理布局和规范建设生物质发电,到2015年底,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60万千瓦。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到201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00万千瓦。积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到2015年,全省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20年,争取达到400万千瓦。

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省煤炭主要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鼓励工业窑炉和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到2015年底,没有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禁止燃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居民生活燃煤和其它小型燃煤设施优先使用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配煤中心建设,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到2015年底,全省新建和扩建选煤厂29座,全省煤矿原煤入选量达到9750万吨,入选率达到65%;到2020年,全省煤矿原煤入选量达到1.05亿吨,入选率达到70%。

3.安全发展核电

加快海阳核电一期工程建设,确保到2015年底前建成并投运1台125万千瓦AP1000核电机组。2020年前,建成投产海阳核电一期工程第二台机组和荣成石岛湾20万千瓦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争取开工建设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和荣成石岛湾2台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专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华能荣成石岛湾2台AP1000核电机组工程前期工作;开展第三个核电站选址工作。到2020年,全省核电装机容量达到270万千瓦。

4.积极开展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

理顺有利于节能和工业、农业、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制度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节能环保潜在市场转化为现实市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15年底,对47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完成630万平方米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面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建设和完善热力管网;新建建筑推广使用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技术;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扎实开展“禁实”、“限粘”工作。大力推行秸秆能源化利用,到2015年底,秸秆能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13%左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扶持新兴环保产业发展,对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大幅降低,50%以上的国家和省级园区实施生态化改造,所有国家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科技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和框架,建立起循环经济政策法规、科技支撑、技术标准体系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产业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方式不断优化。加强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到2017年,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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