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 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了三排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现汇总如下,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申报和登记用。
发改委分三批发布,文件地址:
2013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
2014年1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
2015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
直接下载:
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均已对核算方法及报告作出明确要求,可直接根据指南进行报告的核算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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