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状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XX建设,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顺利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规划,XXXX人民政府与市经信局签订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目标
1、全市工业和生活用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削减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分别较2013年的减少XX%和XX%。督促完成XXXXXXXXXXXXXXX综合脱硝工程于六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确保XXXXXXXXX综合脱硝工程正常稳定运行。
2、按期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成立节能减排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二)团结合作,精心指导。与市政府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综合办公室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本行业、本系统内污染减排相关信息,迅速掌握工业和生活用煤减排政策,指导本地区开展工业和生活用煤减排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加快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对列入计划的节能减排项目,做好工作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实施领导挂点和专业人员蹲点帮扶指导。
(四)定期督办,狠抓落实。围绕年度节能减排计划,按照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职责,定期督办,狠抓落实。
三、考核办法
市政府按照责任目标要求,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末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执行滞后、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实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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