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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银系列新材料产业化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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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银系列新材料产业化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于2013年12月委托我司承担《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银系列新材料产业化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特此公告该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项目概况: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拟投资4800万元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工业园新征260亩地建设电子信息用银系列新材料产业化条件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电子信息用银系列新材料,项目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新增就业人员100人,年产值15亿元。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汽校大院

邮编: 430064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7-68896638

传真:027-688968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北省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黄冈市红卫花园路18号

邮码:438000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13-8366620

传真:0713-866123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基本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周围环境现状;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及预防;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2)工程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3)项目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4)公众利益受影响的情况;(5)工程建设对公众不利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以及公众对影响的基本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2013年12月15日至2013年12月24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的方式反馈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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