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翟青
(2013年12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视频会议,主要是安排部署年度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污染减排取得重要进展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批转《“十二五”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并出台多项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针对前两年氮氧化物排放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我部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对3省3集团6城市实行环评限批,对43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这次处罚,力度大、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充分体现了国家在整治污染问题上的坚定决心,给违规企事业单位以强烈震撼,也给各地政府强烈警示。半年多来,上述地方和有关单位累计投入150亿元,完成污水收集管网200公里,140台燃煤机组完成脱硫脱硝改造。3省对27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追缴排污费近1亿元。3家中央企业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调离岗位、撤职等处分。前11个月,全国718家燃煤电厂扣减处罚脱硫电价款4.4亿元。在国家严格考核约束作用下,各地和中央企业纷纷出重拳、下实招,河北财政拿出近9亿元专项整治钢铁等四大行业,所有环保设施旁路一律取消,广东根据中期评估结果下大力气开展工业锅炉整治,天津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神华集团正在实施燃煤电厂达到天然气排放标准工程,六大电力集团均已超配完成今年工程减排项目,减排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取得重要进展。
一是减排经济政策取得重要突破。“十一五”期间,脱硫电价对燃煤机组脱硫工程跨越式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为加速治理氮氧化物污染,今年国家两次调整环保电价,年初将脱硝电价实施范围由14个省市扩大至全国,9月下旬又将脱硝电价由每千瓦时0.8分提高至1分,并出台每千瓦时0.2分的除尘电价支持高效除尘改造。这是多年来环境经济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财政、环保部门将联合出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污染减排量所占权重达到60%。国务院颁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保、农业、财政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各地全年累计投入40多亿元用于规模养殖污染治理。排污交易工作稳步推进,11个试点省份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超过30亿元,市场调节和配置环境资源的功效逐步显现。北京市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排污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公斤10元,氨氮排污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公斤12元。浙江、江苏、吉林、湖北、陕西、甘肃等地结合实际,着力完善减排投入机制和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是减排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各地结合城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将达到1400万吨,80%以上城市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到吨水0.8元;1.9亿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到年底全国脱硝装机容量将突破4亿千瓦,占火电总装机的50%;1.5亿千瓦现役机组拆除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新增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7000平方米;新型干法水泥脱硝取得突破性进展,脱硝比例达到60%;1.7万家规模养殖场完成治理任务。北京、天津、乌鲁木齐、兰州等城市大规模开展燃煤锅炉改造,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水平。2013年,全国新增火电脱硝装机容量是“十二五”前两年合计的1.3倍,农业源治理数量、机动车淘汰规模与前两年总和相当,水泥脱硝规模达到责任书要求的1.6倍,今年是“十二五”以来“六厂(场)一车”减排措施力度最大、进展最快、见效最显的一年。
三是减排技术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国家发布《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对重点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倒逼治理技术升级换代,发展壮大了一批集设计生产、运营维护为一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火电脱硫脱硝专业化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水泥脱硝攻克了各项技术难题,设计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普遍推行BOT、TOT等模式,“晒太阳”工程,污水穿肠过等现象有了明显改观,平均负荷率达到78%。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质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甘肃、河南、浙江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已达到75%以上。
各督查中心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扎实细致地开展督查工作,累计检查6000多个减排项目,华北中心大气污染和减排协同督查、华东中心中控系统专项检查、华南中心城市综合督查成效显著,为国家制定完善减排政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半年,全国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2.37%、2.15%、2.48%和3.02%,预计全年四项污染物均可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尤其是氮氧化物有望实现新的突破,排放量将首次降至2010年减排基数以下,这是“十二五”污染减排的重大进展和重要转折,成绩来之不易。
二、当前污染减排面临的形势
在肯定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污染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今后两年的减排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尤其是氮氧化物。
一是新增污染排放压力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城镇化水平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据预测今年煤炭消耗量达到2亿吨以上,机动车增加2000万辆,新增城镇人口超过2000万;火力发电量增加7%,而去年仅增加0.2%,华中地区普遍两位数增长,西南和西北有的省增加超过30%。这些新增量都需要通过减排工程措施予以消化。有效控制住新增污染排放是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保证,必须坚定不移地控制住。
二是治污工程建设任务重。明后两年,需要完成3亿千瓦燃煤机组脱硝工程,2.5亿千瓦燃煤机组拆除烟气旁路,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600万吨,4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安装脱硫设施,日熟料产能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安装脱硝设施,超过5万家规模养殖场完成治理任务,力度和规模不低于前三年总和。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形势摆在我们面前,高质量按时完成这些任务,是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基础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抓下去。
三是相关政策还不配套。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脱硫脱硝激励政策尚未出台。黄标车淘汰、农业源减排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有待完善。有的行业排污控制要求仍较宽松,排污收费标准偏低,对企业减排的管控约束力不够。排污许可证制度虽有法律规定,但实施细则还未出台,排污总量控制要求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企事业单位。一些地方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仍偏低,未严格执行脱硫脱硝电价政策,部分行业未足额征收排污费的现象还较普遍。这些政策措施是建立减排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的核心保证,必须抓紧予以解决。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部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听取各地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总量司专门到浙江、安徽、广西等地调研,召开东、中、西部减排工作座谈会,听取工作在一线和基层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各地就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部门联动、完善经济政策、实施差别化减排要求、改进核算统计方法、简化核算表格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我们应当承认,节能减排在工作层面确实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基层同志顶着很大压力,采取了许多改善当地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我们应当充分尊重基层同志所做的工作,凡是现场核查属实的,在今年的核查核算中应予以解决;凡是影响全局的问题,如城镇化率虚高等,要尽快完善方法,回应各地的合理诉求。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节能减排已经走过了8个年头,近期一些新出现的环境问题,使得有些同志对节能减排产生质疑。这里,我就普遍关心的节能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问题,谈些看法。
今年以来,我国出现了不同时段、不同范围的灰霾天气,影响了群众健康和生产生活,由此,有的同志对节能减排的成效存有质疑,甚至否定该制度本身。节能减排是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是检验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否增强的重要标准。在当前经济发展仍处于重化工阶段、能源消费以煤为主、激励政策不足的约束下,污染减排实行的是目标总量控制。这是发展到环境容量总量控制阶段的必经之路,是全世界通用的环境管理手段,“十一五”的实践也证明了其是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之一。2012年,中国气象局数据显示,我国酸雨污染下降到1999年水平;监测总站数据显示,我国城市二氧化硫浓度不达标比例由2005年的23.7%下降到1.2%。我们必须承认,在排污总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的情况下,部分污染物减排且每年仅下降几个百分点,个别指标有所好转,但确实难以带动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气象因素是触发和加剧雾霾的直接因素,但根本因素是持续的污染物排放,主要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我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都是千万吨级,而且有的地区、城市单位平方公里的排放量是其他地区的几倍;我们到一个城市走一走、看一看,城市建设不合理、交通拥挤、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料场料堆露天堆放、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无任何抑尘措施、散煤燃烧、露天烧烤、秸秆焚烧等比比皆是,北方城市的降尘量高达15至20吨/平方公里•月,南方城市也达到7至8吨/平方公里•月。这些因素,加上静稳天气频率升高,特别是一些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和城市,降低了形成灰霾的气象条件门槛,更易发生灰霾,我们要理性客观看待。解决灰霾问题,总量减排不是唯一手段,《大气十条》给出了清晰的技术路线图,总量减排、污防大气污染物虽各有侧重,但同根同源,防治措施相近。短期看,主要是加强排污单位的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大规模整治城市环境问题,把点、线、面各种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下来;长期看,根本措施是调整经济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调整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只要措施对路、力度到位、坚持不懈,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一次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下来,预期的环境质量一定能改善。
当前,污染减排进入了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主攻方向从脱硫脱硝、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转向治污设施运行监管、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置、小锅炉关停、燃煤设施改气等方面,工作推动难,周期长,见效慢,一些同志普遍感觉压力大,对污染减排思想上有所懈怠,认识上出现模糊,工作主动性、积极性降低,基层环保部门一些人甚至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这是十分有害的。“十一五”的减排实践证明,污染减排已经成为环保工作的硬抓手,其意义和效能已超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本身,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得到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几十年来困扰环保系统的环境监管仪器设备“老大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几年时间内建成了343个省、市级污染源监控中心,环保系统能力、水平、机构、编制都得到长足发展。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要坚定不移地把总量控制作为基本制度确定下来,以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更大发展。
三、认真做好减排核查核算工作
此次核查是污染减排考核的基础性工作。我部将结合核查情况、各地自查报告以及日常督查情况,形成全国减排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
(一)关于核查方式。采用地方核查、国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北京、上海、吉林、福建、海南、西藏等6省(区、市)今年工作进展较大,我部对相关情况掌握得比较全面,委托他们自行组织核查,其他地方由国家派出工作组进行抽查。对于自行核查省份,部里将组织人员进行减排项目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不但回扣减排量,予以处罚,还要全国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员参加核查工作组。国家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每组均派员参加,专项对脱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综合考虑各地意见,我部对核查工作安排作出调整,此次现场核查从12月22日开始,年底前结束,元旦后开展集中核算,争取1月中旬拿出减排初步核算数据,有利于各地及早谋划安排2014年污染减排工作。
(二)关于核查内容。重点是各地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核查组要详细了解省、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工作进展,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实效。根据我部最近调度数据,列入2013年国家目标责任的1545个项目,还有近100个未完成,要把情况摸准确,把原因分析清楚,这些项目都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因重视不够、推诿扯皮等导致进展滞后的,要严肃处理。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首次纳入年度减排考核,要严格把关。日常督查已涵盖的、确认烟气旁路实施物理切断的、运行管理较规范的燃煤电厂或城镇污水处理厂,可不再去现场核查。
(三)关于排放量核定。各项污染物新增量按照核算细则规定进行测算。对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行业继续开展全口径核算,并按照规定上报所有项目清单,不允许出现项目遗漏或数据缺失,尤其要重视与环境统计基础工作的衔接。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台账资料。按照核算办法从严核定各项措施的削减量。要充分利用好日常督查结果和在线监测数据,排放量增加的要予以倒扣。近年来,一些地区结合实际,开展了生活燃煤小锅炉连片整治、工业企业淘汰关停和升级入园集中整治、“煤改气”工程、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划定畜禽禁养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村入户等工作,经核实后污染排放确实减少的,对削减量应予以适当考虑。尤其是,全国正在大规模开展棚户区改造,如今年有162个项目,这是减排的增长点,要实事求是地给予核算。去年,我部对华电集团所有燃煤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效果很好,今年要对中石油、中石化所有炼化企业核查到位,全面掌握治污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核查情况纳入对中央企业的污染减排考核。
现场核查结束后,部领导专门听取各组汇报,我部还要进行集中核算,请各核查组予以支持配合。中央企业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集团另行安排,请提前准备。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减排核查工作的文件要求,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做好核查前期工作。
最后,要再次强调,各工作组要切实落实中央和部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严明纪律;各地要简化接待,一律不得安排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对顶风违规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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