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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后见诸报端的各类处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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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排污构成环境污染罪: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获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染化公司)污染环境案已作出一审判决。明盛染化公司犯污染环境罪被处罚金500万元,被告人廉某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明盛染化公司擅自在厂区外东侧腾格里沙漠采用“石灰中和法”处置工业废水。2009年6月,廉某某开始作为明盛染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并决定继续使用“石灰中和法”处置工业废水。至2014年9月被责令关闭停产时,该公司厂区外东侧腾格里沙漠渗坑内存有大量工业废水。经检测认定,废水中多项检测因子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案发后,明盛染化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廉某某为防止污染扩大,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法院审理认为,明盛染化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廉某某系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被告单位污染环境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告单位明盛染化公司和被告人廉某某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污染环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朱磊)

、违法排放污染物:中新网荆门5月12日电(刘小娇)近日,湖北荆门一企业排放二氧化硫,导致附近多名居民身体不适而入院治疗。5月12日,在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和东宝区环保局的联合调查下,目前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已被行政拘留。4月17日,荆门市东宝区环保局接到多名群众投诉,称湖北新瑞仹磷化有限公司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导致附近老百姓身体不适。通过调查走访和实地取证,环保部门找到污染源头:湖北新瑞仹磷化有限公司在排放污染物时,致使二氧化硫气体直接溢出约20分钟,最终造成空气污染。4月18日,东宝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对该企业下达《东宝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将此案移送东宝公安分局。4月21日,东宝公安分局接到东宝区环保局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迅速赶赴该企业调查取证。经查,2015年4月17日7时30分许,湖北新瑞仹磷化有限公司硫铁矿制酸因净化岗位职工丰某某在发现净化系统沉降池有阻塞现象后,立即向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李家勇报告,李某某未到现场进行处置并监督指导,而是安排丰某某个人进行处置,,丰某某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致使二氧化硫气体溢出约20分钟,并直接排放,导致附近多名群众出现身体不适,并有8名居民而入院治疗。查清事实后,目前公安机关以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给予丰某某、李某某二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据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查处的第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完)

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济南报道 山东省环保厅日前派出调查组,对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涉嫌数据造假问题开展独立调查,发现其利用两种方式进行数据造假。 目前,这家企业受到15万元的顶格罚款,并限产3个月,企业环保部主任王某被行政拘留10天。 山东省环境监控中心多次通过数据审核发现,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夜间烟气温度为87℃(湿法脱硫),白天为58℃,怀疑夜间停运脱硫设施。调查人员进厂后,迅速攀登到40米高的监测平台进行监测。经监测,SO2浓度为1915mg/m3,超标8.6倍,NOX浓度为301mg/m3,超标0.5倍。但自动监测设备显示SO2浓度为100mg/m3,NOx浓度为67mg/m3,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初步判断存在数据造假问题。检查人员立即对采样管路、工控机参数等进行排查,发现监测站房隔壁的房间内有矿泉水桶和氮气钢瓶,分别用于吸收和稀释采样烟气中的SO2和NOX,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据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发现的首例利用两种方式进行数据造假的行为。 烟台市环保局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造假装置,更换采样管路。龙口市环保局对其就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分别予以5万元和10万元的顶格罚款,并限产3个月。同时,龙口市公安局对涉案企业环保部主任王某行政拘留10天。

四、查封扣押:本报哈尔滨5月12日电(记者袁泉)黑龙江省5家企业因环境违法日前被查封、扣押,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黑龙江省环保部门首次行使查封扣押监管权。 据了解,此5起环境违法处罚现都由当地环保部门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其中包括,哈尔滨市双城区周家镇东安村石家铸造厂违法排放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查封该厂两处电闸等生产关键设施;哈尔滨市阿城区亚沟镇建民采石场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该石场采石有关设备被查封;佳木斯市汤正泉塑料粉碎厂违法向渗井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查封粉碎机一台及医疗塑料瓶五包;双鸭山市名轩浴池、矿务局机关浴池两家单位在禁烧区内使用燃煤锅炉的违法行为,两家单位的燃煤锅炉被查封。

五、污水处理厂因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处高限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本报讯(记者张航)地面堆放着包着被套和床单的包裹、锅炉往外冒着缕缕白烟、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昨晚,通州永顺镇小圣庙村的一家洗衣厂因超标排放,被夜查的环保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日前环保部发出通报,在督察中发现通州区永顺镇小圣庙村30多家小型洗衣企业涉嫌环境违法,对此本报5月8日曾经做过报道。昨晚北京市环保局和通州区环保局对该地企业进行突击夜查,晚上7点左右,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一家名为伊兰宝的洗衣厂。该厂共有两排厂房,厂房里有10多台洗衣设备,地面上还堆着一大片被套和床单的包裹。紧挨着厂房就是一台燃煤锅炉,锅炉产生的蒸气主要用于被服的烘干和熨烫。记者注意到,锅炉正往外冒着缕缕白烟,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执法人员现场监测发现,这台锅炉二氧化硫的排放达到406毫克/立方米,超过50毫克/立方米标准值7倍,属于严重超标。 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主要清洗酒店的床上用品,每个月消耗燃煤70多吨。该负责人称他们委托了第三方定期检测厂里的废气、废水排放,对于环保部门监测的超标结果,他也不清楚原因。 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该厂锅炉设备的上煤设施,责令其在30天内整改完毕,否则环保部门将延长查封期限。此外,针对其锅炉超标的违法行为,洗衣厂将面临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针对环保部此前通报的4家在京违法企业(群),本市环保部门除了严查洗衣企业外,还已经查处了丰台车辆段的违法行为。中材科技风电叶片公司已经停产。漷县污水处理厂因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已经被处以10万元的高限处罚,该企业因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还被处以“按日计罚”,累计处罚达到150万元,这是通州区史上最大一单处罚,目前案件已移送至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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