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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阳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噻吩系列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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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阳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噻吩系列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噻吩系列化工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武穴市阳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投资规模:投资6500万元

建设地点:田镇工业新区医药化工产业园武穴市阳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年产150吨2-噻吩甲醛生产线,供电、给排水等公辅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址区域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和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特征污染因子TVOC、HCl均未检出。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长江(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段)各监测断面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Ⅲ类标准值要求。

2.3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2.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因子中氨氮、硝酸盐氮、挥发酚等评价指数>1,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地下水超标主要是由项目东侧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所致。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有机废气、工艺氯化氢废气。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特征,结合环境标准值及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选取VOCs、HCl作为大气污染主要影响的预测因子。

经预测,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项目采用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型SCREEN3模型预测,在正常气象条件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拟建项目投产后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项目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100m范围。根据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是周边企业、荒山坡等,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能满足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只允许建立库房、发展绿化防护带等,不得新建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依托久安公司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纳入久安公司废水量计算。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经厂区预处理后依托现有废水输送设施送至武穴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纳入鸿鑫化工废水量计算。故拟建项目废水排放量按零计,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潜在污染途径主要为:废水通过废水收集池、循环水池、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及地面渗入地下。通过对地下水潜在污染源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废水基本不会对厂区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

3.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反应釜搅拌电机、离心机、各类泵等,其噪声值在75~105dB(A)。采取围护、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公司现有工程污水预处理设施采用“中和-絮凝-沉淀-Fenton氧化”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5m3/d。项目废水经公司现有工程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现有废水输送设施送至武穴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武穴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接触氧化”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00 m3/d,目前废水处理量为70.4 m3/d,富余处理量为29.6m3/d,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3.08m3/d,未超过其富余量。

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送至武穴市鸿鑫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经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至长江(武穴段),对长江(武穴段)水质影响较小。

4.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废气、无组织废气等。

(1)工艺废气

拟建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分为酸性废气、有机废气、其它废气。酸性废气主要为甲酰化反应和水解反应过程产生的含HCl废气,酸洗废气经四级降膜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2号排气筒高空排放;中和废气以及中和液在蒸馏冷凝过程产生的未凝废气经降膜吸收处理后通过高15m的3号排气筒高空排放;精馏冷凝回收过程产生的未凝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15m的4号排气筒高空排放。

(2)无组织废气

2-噻吩甲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Cl采取降膜吸收法制取稀盐酸,在HCl输送、吸收等过程中会有少量挥发进入到大气环境中。加强营运期管理措施,强制通风换气,各区域无组织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气经上述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较小。

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分层油相、废活性炭、过滤废液、脱附冷凝废液、精馏残渣、精馏低沸冷凝液、检修废油、废包装物、废包装材料、絮凝沉淀污泥、生活垃圾等。

分层油相、废活性炭、过滤废液、脱附冷凝废液、精馏残渣、精馏低沸冷凝液、检修废油、絮凝沉淀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由原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后再利用;包装过程中的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对噪声源建设隔声房间、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同时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4.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源头控制:包括采用清洁生产及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案,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和事故废水的产生;②分区防渗:结合项目生产设备、管廊、贮存运输装置、污染物处理和应急装置等的布局,划定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③地下水监控: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④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方案。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根据项目风险分析,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分别有火灾、爆炸和泄漏等。本次评价风险事故为生产装置原料泄漏引发火灾事故。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在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10-6次/年以下,因此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细化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6.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6.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的产品为2-噻吩甲醛,产品、工艺、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拟建项目不新征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范围之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

6.2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选址符合田镇工业新区规划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7.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工业新区总体规划。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能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项目在现有厂址内按拟定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8.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穴市阳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桂女士0713-8529658

地址:武穴市田镇马口医药化工产业园  邮编:435406

电子邮箱:605676820@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杨先生  027-87194560

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693号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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