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活性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对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活性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活性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
2、项目概要
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武穴市马口化工园内,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约3785.5m2。项目工程总投资4900万元。武汉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委托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对其“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活性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于2012年10月提交建设单位报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经评价单位修改后提交建设单位报送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并获得批复(黄环函[2012]253号)。
企业在后期建设过程中,为顺应市场变化,项目的产能及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属于重大变更,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属于重大变更,应编制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
2、联系人:谢工
3、联系电话:15387203789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王工
3、联系电话:0713-8380080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工艺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对本项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2、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拟建项目周围环境利益相关的个人、企事业或行政单位;
2、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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