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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邻氨基苯磺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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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内容
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邻氨基苯磺酸建设项目位于武穴市田镇工业新区。项目总占地面积33300 m2(约50亩)。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以邻硝基氯苯为原料,采用硫化反应、氧化与还原反应生成邻氨基苯磺酸。产品方案:年产活性染料中间体——邻氨基苯磺酸2000吨。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厂房(硫化车间、氧化还原车间及酸化车间等)等主体工程,供电、给排水、供热气系统及办公生活设施等辅助工程;原辅材料及产品仓库、临时渣库棚及厂区道路等贮运工程;废水处理系统和废气净化系统等环保工程。
工程劳动定员60人,生产单位采用二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年工作4800小时。项目总投资约49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488万元,占总投资的9.96%。
二、环境质量现状
据武穴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现状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NO2、SO2、TSP评价指数均小于1.0,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各污染物的评价指数平均值依次为 ITSP>INO2 >ISO2,表明评价区内以总悬浮颗粒物污染为主。
长江3个监测点位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表明水质良好。
拟建项目厂界的昼间和夜间等效A声级未超过厂界环境噪声3类区标准,表明声环境现状良好。
这说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拟采用铁碳池预处理+絮凝沉淀+厌氧好氧处理,出水经活性碳吸附后使其满足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入网限值,废水进入厂区污水调节池后进入田镇工业新区污水管网后汇入田镇工业新区污水收集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微动力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进入田镇工业新区污水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
氧化工序产生的酸雾:氧化工序产生废气量约40000m3/h,HCl和Cl2产生浓度约637.5mg/m3和32.5mg/m3,产生量分别为25.5kg/h和1.3kg/h;
工程拟采用填料式碱性中和吸收塔吸收装置净化工艺尾气,吸收液采用20%的氢氧化钠溶液,它与氯化氢和氯气反应生成氯化钠。吸收过程中,气体由风机通过塔底压入,碱液自上端喷下,气体与碱液进行气液两相充分接触吸收中和反应,水与酸雾充分接触形成液滴流向塔底,吸收后产生的废水少部分外排,其他经添加碱后循环回用。HCl和氯气等工艺气体经过净化后,再通过25米高排气筒(G1)排入大气,预计氯化氢和氯气的去除效率约为99%和80%,它们的排放浓度分别约6.37mg/m3和6.5mg/m3,排放量分别为0.255kg/h(1.84t/a)和0.26kg/h(1.87t/a),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酸化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量产生量约24000m3/h,HCl产生浓度约475mg/m3 ,HCl产生量为11.4kg/h,。亦采用填料式碱性中和吸收塔吸收装置净化,其原理与上述一致。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G2)排入大气,预计氯化氢去除效率约99%,其排放浓度约4.75mg/m3,排放量为0.114kg/h(0.821t/a) ,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锅炉烟气:因本项目锅炉主要使用生物质燃料谷壳,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拟采用旋风+水膜除尘组合进行除尘。烟气中烟尘的去除效率分别达到98%,最终排放浓度分别为68mg/m3,排放量分别为0.2kg/h(0.39t/a)。净化后的烟气经高25m的烟囱(G3)排放。使用该除尘系统,除尘水循环使用,避免了废水产生,烟气中的烟尘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高噪声主要来自引风机、鼓风机及水泵等,噪声值一般小于95dB(A)。
项目首先是优化厂内布局,合理布置车间,其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再次采用消声(如在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隔声、屏蔽(如设置单独隔声间、安装吸声材料等,引风机、水泵设置隔声罩)、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设备噪声可降低至50dB(A)。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反应釜残液量为766t/a;锅炉房谷壳燃烧灰渣产生量约91t/a;厂内污水处理产生污泥:污泥产生量(经压滤)按全厂生产废水总量的0.22%计,约为31.92t/a;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人均1kg/d计算,全年共产生18 t/a,废包装袋产生量约8t/a。
反应釜残液、污水处理污泥和废化学品包装袋均为危险废弃物,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锅炉灰渣可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往镇环卫部门处置。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临时渣库(200m2、设计贮存能力为100t),渣库采用防雨淋和扬尘的构筑物,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前须铺设2mm厚HDPE膜防渗,四周设置地沟收集渗水引入废水调节池。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风险是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泄漏,以及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性外排。化学危险品泄漏时应用水冲洗或砂土覆盖等措施处理,同时储罐四周设置围堰,防止泄漏事故导致液体外流,在围堰旁设置一个收集池(泄漏收集池)200m3收集外泄盐酸,同时启动碱液喷淋装置。事故性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或自流入地势较低处的的应急事故池(250m3,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整修完毕后再用泵抽至各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应配备备用设备,保障装置的正常运行。若装置无法进行,应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行生产。项目工艺操作应规范、同时设置应急措施等来防范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目建成后,污水日排水量占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31%,污染负荷比CODcr分别占0.36%,不会对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该工程的废水经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也不会对长江水质造成明显的污染。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氧化工序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HCl、Cl2)中,HCl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39 mg/m3(484M),Cl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0 mg/m3(484M);酸化工序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HCl),HCl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8 mg/m3(480M);锅炉烟囱排放污染物(TSP),TSP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65 mg/m3(139M),最大占标率依次为氧化工序排放污染物(HCl) 7.80%、氧化工序排放污染物(Cl2)3.98%、酸化工序排放污染物(HCl)3.54%、锅炉烟囱排放污染物(TSP)0.72%,表明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当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170.45m,根据划分规则卫生防护距离取200m。就本工程特点,厂界周围8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所以不存在拆迁的问题。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厂址内高噪声设备主要是风机、水泵等,其噪声值为75~95dB(A),根据噪声衰减规律,通过各噪声源在厂区内的平面布置点位计算预测,只要工程对各噪声源采取了相应的隔声、消声、多层次绿化等降噪措施后,与厂界噪声本底值叠加以后,其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不会对项目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昼、夜间厂界的噪声值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再利用或处理处置,只要做好厂区临时渣库的防治工作,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产生的危险废物,并采取密闭防渗的运输车辆运输,固废对周边环境和运输沿途影响较小。
五、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
(2)项目所在的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的本底值均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要求。
(3)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认真落实和保证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设施与正常运行,其主要污染物可全部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小于武穴市环保局批准的总量控制指标,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
(4)该项目总体上清洁生产各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经评述,项目选址是可行。项目卫生防护距离200m内无环境敏感点。
(6)该厂区的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7)该项目得到了当地主要敏感保护目标绝大多数公众的支持。
综上所述,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在坚决落实“三同时”,搞好污染物防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生产废水零排放,其他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情况下,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可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建议
1、建设单位应加强三废治理,生产废水做到达标排放,严防事故外排;一旦出现事故应立即停产,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
3、加强园区绿化和厂界绿化带建设,搞好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建立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制定GB/T24001--2004系列标准,用以规范企业所有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行为。
七、总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工程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发展壮大地方经济的同时更好的保护水质,项目生产废水经铁碳微电解+絮凝沉淀+厌氧好氧处理后,通过槽车运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处理,实现厂内生产废水零排放。因此,本评价认为,在采取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200m卫生防护距离无环境敏感点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公众参与有效时间:自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4月30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总   
电话 :1380792414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田镇工业新区

评价单位: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通讯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26号 邮编:435000
联系电话:13581281250 联系人:江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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