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65
首页 公众参与 正文

青岛广告文化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公众参与 3.57k

青岛广告文化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对青岛广告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广告文化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岛广告文化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市广告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城阳区长城路以东,兴阳路两侧。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2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2040.14平方米(地上建筑437140.14平方米,地下建筑74900平方米)。主要建设高层住宅、商业楼、幼儿园、酒店等配套服务设施共86余栋建筑。其中29栋商业及办公楼,45栋高层住宅和多层住宅,1座幼儿园,1座公寓式酒店及社区服务站和文化活动站等。地下为一层的地下车库和换热站、变配电室等配套设备用房。

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

二、主要评价结论

(一)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和NO2小时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日均值满足GB3095-2012中的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和NO2小时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日均值满足GB3095-2012中的标准要求。

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各监测点位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和4a类标准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目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并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在采取了相应的抑尘降噪等措施的前提下,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其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了必要的防尘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周围环境及各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施工单位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布局等减振降噪措施后,将其影响降至到了最低;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将可再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他成分外运至城管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住宅厨房按设计要求,均设有内置式专用排烟道,同时居民厨房基本都采用了普通用吸排油烟机,炊烟废气沿住宅所设管道烟道口引出至屋顶排入大气;幼儿园设厨房,使用燃料为清洁的天然气,烹调中产生餐饮油烟,要求安装净化效率90%以上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油烟从专用烟道排出,于幼儿园所在建筑楼顶1.5m高处排放,公寓式酒店厨房内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的排烟风道于塔楼楼顶排放。项目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包括车辆噪声、配套设备噪声以及车库排风口噪声。为降低其影响,须采用低噪声设备,换热站、地下车库通风机等地下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等措施;水泵房、换热站、变配电间设在专门机房,为独立设置基础,与地上住宅错位布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小区车辆噪声采取设置路障减速慢行,严格区内行车的管理,严禁车辆区内鸣笛等控制措施。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项目自身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幼儿园食堂和酒店式公寓的污水设隔油池处理再排入管网,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直接排入管网,最终汇入城阳污水厂集中处理。另外项目污水管网的污水管道做好防渗、防漏处理,以免污水渗入地下,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入住后,生活垃圾由小区内统一带盖的分类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商业及办公垃圾多为可再利用的物品,由相关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幼儿园和公寓式酒店的厨余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委托特许经营单位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

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是常规性的,针对其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上是成熟的、可靠的。

(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将会使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通过在区域内种植乔木、灌木等植被,可美化周围景观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正效益。

3、外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分析结论

(1)道路交通的影响

本项目紧邻长城路和兴阳路,夜间存在超标现象,在考虑绿化带和墙体隔音效果之后会对本项目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2)变电站的影响

项目东北侧约100米左右为青岛110KV变电站,类比相关项目的监测数据,不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4、环保措施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可行,且已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并取得较好污染防治效果。本项目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将项目带来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5、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后污水中CODCr 排放量为281.4t/a,氨氮排放量为18.8t/a。经城阳污水厂处理后,CODCr 排放总量为6.3t/a,氨氮排放量为0.63t/a。

四、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选址符合青岛市总体规划,项目场内布局合理。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市政给水、污水、电力管线已具备,供热有来源,配套设施完善。因此,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选址与建设基本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重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青岛市总体规划,选址可行,场区内布局较合理。在确保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建议得到落实和采纳的情况下,可控制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有效降低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基本可行。

六、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3)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青岛广告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强

联系方式:18561691900

2、环评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964286976

电子邮箱:13964286976@163.com

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上一篇 各类证书挂靠价格行情
下一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要点的通知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