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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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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5月16日对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盘龙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4年5月23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9-3502561(开发区环保分局)

通讯地址:南河武汉路8号  邮 编:6280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盘龙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工业园区  

3、建设单位:广元新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工业园,建设内容为:2×3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一台30t/h天然气锅炉(备用),项目占地45.119亩,总建筑面积10773平方米,供热管网8.0km。年产60万吨蒸汽,主要为盘龙工业园区已建和以后新入驻企业供热。项目概算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2.9%。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营运期整个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脱硫废水、软化废水、酸洗水和冷却水;软化废水经过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后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锅炉进行大修时产生的锅炉酸洗水由专业锅炉清洗厂家回收处理,不外排;冷却水属于清下水,可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厂区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袁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后尾水排入嘉陵江。

⑵废气:施工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并对堆场加棚布覆盖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要加盖苫布运输,定期冲洗轮胎;对施工现场及附近的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清扫、洒水降尘;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屏障和围栏,同时配备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灰渣库粉尘,锅炉烟气经过炉内脱硫脱硝后由布袋除尘器收尘后,拟通过高度为60m的烟囱高空排放;项目飞灰库、底渣库、石灰石库和破碎输送系统也各自配备了集气装置和布袋除尘器,确保燃料、石灰石及锅炉灰渣在储运过程中扬尘均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并达标排放。原料堆放场通过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产尘面增加覆盖物等措施)和洒水增湿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并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避免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⑶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调整作业时段,避开夜间施工;施工现场合理布局;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控制汽车鸣笛等保护措施。营运期拟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相应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和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企业应在蒸汽管路吹管前,对周边企业、居民进行公告,避免噪音扰民。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外,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送城建监察大队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生产固废为锅炉排出的底灰、飞灰和灰渣、锅炉大修换下的废耐火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石灰石库收尘灰回用于生产;锅炉灰渣可用作肥料;炉内脱硫渣进入锅炉灰渣系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进行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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